首页 - 财经 - 行业新闻 - 正文

聚美优品退市 私有化后开启“二次创业”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卢杉 2016-02-19 09:11:5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北京时间2月17日晚间,聚美优品(NYSE:JMEI)宣布收到来自CEO陈欧、产品副总裁戴雨森及红杉资本组成的收购方递交的私有化要约,据其称买方财团占投票权90%以上,拟以每ADS 7美元的价格收购其他股东持有股份。该报价较最近10天均价高27%,而较其2014年5月的发行价22美元缩水了68.2%,三折退市。

2014年5月,聚美优品作为国内垂直化妆品B2C电商在纳斯达克上市,上市当天公司市值 34.33亿美元。截至宣布私有化,聚美优品市值缩水至今仅剩9亿多美元。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18日就此事致电聚美CEO陈欧,他表示“今天太忙,在开会,电话已经被打爆了”。

缘何私有化

在一份网传陈欧所发布的内部信中,陈欧认为“在目前的美股市场,我们被严重低估了”,原因是在电商疯狂竞争和巨额亏损的竞争环境下,“聚美仍然可以在保持高速增长的同时维持优秀的盈利能力”。

中投顾问研究总监郭凡礼分析指出,中国互联网企业股价在美股普遍被低估,聚美优品也不例外。尽管以27.25美元的价格开盘,股价曾高达39美元,但在最近一年里,盈利状况良好的聚美股价一路走低,徘徊在10到12美元左右,去年年底,股价更是出现暴跌,一度跌至5美元,上市不到两年给投资人带来69%的损失。

据聚美优品2015年末发布的第三季度财报中显示,该季度聚美优品净营收为人民币19亿元,比去年同期的人民币9.712亿元增长99.9%。但第三季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亏损为人民币8690万元,这也是其上市之后的首次亏损,去年同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亿元,净亏损率为4.5%。

成立于2010年的聚美优品以“化妆品团购”电商起家,其创始人陈欧更是高调地以“为自己代言”频频出现在各类宣传中。2014年5月,成立四年的聚美优品成为登陆美股的首家中国美妆电商,陈欧也成为纽交所史上最年轻的中国CEO。

然聚美优品也遇到了同类电商普遍存在的“假货”问题,股价震荡下行,加上去年中概股大规模回归的风波,聚美股价再无亮眼成绩。

如何“为自己代言”

作为一家化妆品互联网电商,聚美生存的关键在于是否能获得足够多的正品在平台上折价出售。“由于聚美和品牌经销商相比,在销量上表现较弱,难以和品牌合作直接拿到低折扣的货源,而与第三方渠道合作难以保证商品的真伪”,如2014年聚美供应商祥鹏恒业售假使聚美一度陷入“假货”危机。

除此之外,毫无疑问在发布私有化要约之后,聚美的投资者们会有一定的反弹,聚美或将面临一定的诉讼。“聚美不到两年时间给投资人带来69%的损失,以发行价三分之一的价格私有化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

另外,郭凡礼指出,聚美优品私有化也将会对竞争对手唯品会造成影响,除了竞争压力,这一回归行为“可能会影响到同为中概股的唯品会在资本市场上的决策”。

面对“新仇旧恨”,聚美优品又将如何在退市后“为自己代言”?

“私有化有利于公司在转型期更灵活,做更长期的决定,能让公司更好的应对转型和竞争。”陈欧在内部信中表示,私有化意味着公司再次进入创业的过程。

2015年随着资本市场震动和国内政策红利的吸引,大批赴美上市的中概股回归,宣布私有化的企业超过三十家,或从境外市场私有化退市,或保留境外上市公司、拆分一部分资产回A股上市,不少企业取得了不错的成果。

聚美在美股两年,股价经历跌宕起伏,到如今选择评价不佳、股价低估时期退市,本身业务也经历了平台转自营并战略布局跨境电商。“今年颜值经济的战略,无疑需要我们在公司长期的发展上有更多的投入。”

虽然陈欧并未在公开信内表明“更长期的决定”是否包括回归A股来让公司更好的应对转型和竞争,业内有声音认为此举的终极目的是为回归A股市场,以获取更好的融资。

聚美是否能如陈欧在内部信中所说,“作为一个非上市公司,我们可以更好的沉下心来做最正确的事情,而不用被股价和财报分散精力”,目前看来还是一个未知数。

(编辑:贾红辉,邮箱:jiahh@21jingji.com)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