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假业绩害死人,投资者都抱着价值投资的想法投资,没想到业绩是假的,股价跌起来比垃圾股还凶,还不如垃圾股光明磊落。”股民孙先生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投资者也需要像消费者一样,依靠“打假”保护自身权益。回顾过去的一年,中国证监会“强监管”的决心贯穿始终,依法严惩股市违法之剑频频出鞘,震慑了违法违规者。去年全年证监会共对183起案件作出处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18份,较此前一年增长21%,罚没款共计42.83亿元,较此前一年增长288%,对38人实施市场禁入,较此前一年增长81%。
尽管有监管者高压震慑,执法利剑频频出鞘,但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之下,仍有人铤而走险,去触碰这根“高压线”。欣泰电气作为证券市场最为严重的业绩欺诈行为之一,造假上市不仅触碰了监管“红线”,更挑战资本市场的诚信“底线”。当年,欣泰电气为实现在创业板发行上市的目的,报送包含虚假财务报告的发行申请材料,骗取发行核准;上市后继续披露虚假财务报告,构成欺诈发行、虚假陈述。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温德乙被终身禁入证券市场的同时,2016年欣泰电气也“黯然离场”。
欣泰电气2017年3月3日公告称,2016年7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84 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16]5号)。公司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13.1.1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6年9月2日作出了公司股票自9月6日起暂停上市的决定。同时,公司将于每月前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暂停上市期间工作进展情况暨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欣泰电气并非造假上市第一家,此前有创业板造假上市的第一案——万福生科。一家地处湘西的粮食加工企业,在近5年的时间内,利用大量个人账户,将公司自有资金进行体外循环,虚增收入9亿多元,虚增利润2亿多元,最终实现了上市的目的。但终究逃脱不了惩罚,证监会给予了公司发行人、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应有的处罚。
上市公司造假上市,受其影响的投资者不计其数,情节非常恶劣,对二级市场投资者造成巨大财产损失。
“欣泰电气被深交所暂停上市,带了个好头,可以让想业绩造假的公司打消念头,只有这样,中国股市才会有希望。”深圳前海复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晓阳对记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