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有关房地产税的草案并没有进入本次人大常委会审议,也没有列入本年度立法计划,但是,也正因如此,这仍然成为热点话题,业界对此的讨论也在持续。
众所周知,六年前,上海重庆率先试点开征房产税。时至今日,外界对两地试点效果仍然褒贬不一,甚至有声音认为试点已经失败。依据笔者的认知,由于上海重庆两地房产税征收方案具有鲜明的个性,在征收范围、标准、税率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地域差异,对于其作用和效果,难以简单量化比较。而从对于开征房产税可以抑制房价的效果,这一最令众人心醉和神往的功用来看,至少在最近一轮房价上涨中,已经开征房产税的上海仍然处于领涨的第一阵营,因而,在降房价方面,房产税并没有显出奇效。
至于通过这一地方税种补充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说法,涉及财税体制及地方土地财政等更深层次问题。“这部法律涉及面比较广,也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所以围绕这个问题的讨论是比较多的。”3月4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人大发言人傅莹如此回应有关房产税这一市场热点提问时表示,“房地产税立法已列入五年立法规划,今年没有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安排”。这几句话被相关报道反复引用。
而且,关于房地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使用了整整一段文字,秉承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主基调是“因城施策去库存”。讨论后的报告加入了“遏制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健全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等语句。
两会前后近20个城市相继加码调控力度来看,事实上也是在贯彻执行“因城施策”,并且在一定意义上说,这一全面铺开的分类调控做法或许就是报告中,“加快建立和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所指的“长效机制”之一。而且,在房地产调控手段的工具箱里,应该还有储备,开征房产税或许也是其中之一,显然不是手头最近的那个。那么,“开征房产税”的讨论是不是可以降温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