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持续升温。财政部数据显示,一季度PPP净增落地项目增长28%。此前PPP项目落地难、落地率低,一季度PPP项目落地加快显然是一个重要进展。但我们在关注项目落地率的同时,也应该关注项目的规范实施和风险防患。
毋庸置疑,PPP模式有着相当优势,可以说是一种多赢模式:对中央政府而言,PPP有利于拉动投资,既符合供给侧改革的内在要求,又能有效缓解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对地方政府而言,PPP既可以改善地方基础设施水平,拉动经济增长,又可以拓展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缓解地方债务危机;对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而言,是一次企业发展和扩张的绝佳契机;对民营企业而言,则为其提供了一条新的资本出路。
正因为如此,PPP的热度一直呈现上升之势。
随着PPP的持续升温,国家正不断完善PPP体系,而在此过程中也暴露了一些不可回避的问题:地方政府对PPP项目过度热情,当前项目需要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来消化;在PPP咨询机构的招投标过程中,诸如“磋商不磋、谈判不谈”“评分标准混乱”等乱象依然存在。
同时,中央政府推广PPP模式的目的之一是带动社会资本投资。目前来看,参与PPP项目的资本以央企和国企居多,民企相对较少,而且“财大气粗”的地方政府往往不太着急推广PPP,越是财力弱的地方越热衷PPP,未来地方政府的支付能力因此存疑。
目前,我国缺乏专门针对PPP的法律法规体系,《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仍待完善与出台,部门之间的监管职责不清也不利于一些PPP项目的落地。法律与监管,或许是大力推进PPP发展最亟需着手解决的两个方面,也是难点所在。
因此,要让PPP模式不但“看上去很美”,而且要走得稳、走得远,法律监管必须要跟上。
首先,随着PPP的不断发展,一套完善的法律体系是必须的。通过PPP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明确哪些事情可以做、由谁做、怎么做,以及如何保障各方权益,才能让各方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保持政府、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等参与方合作预期的稳定性。
其次,要想让PPP健康发展,加强监管是必要的。政府方需加强对PPP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移交等全过程监管。严格遵守项目采购流程,择优选择社会资本,从而对项目执行形成强有力保障。政府可以建立PPP项目决策咨询委员会等机构,组织专家学者对PPP项目进行全面的评价和风险评估。
处于发展期的PPP模式任重而道远,立规矩、保质量、重实效,将是PPP模式健康发展的关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