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刚申报IPO材料,2月9日就收到了审核反馈意见,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富士康股份”)的A股IPO进程从一开始就按下了快进键。
富士康股份由号称“世界最大电子产品代工厂”的台资企业鸿海精密间接控制,此次若成功IPO,将成为台资控股企业A股上市的标杆。同时,富士康股份逾3000亿元的营业规模,以及高达272亿元的募资需求(募投项目总投资额),在近年的A股IPO市场也实属罕见。
对照目前A股主板的IPO规则,富士康股份的多项指标存在争议。如公司自2015年3月成立至今经营未满三年;且按证监会相关规定计算的话,公司2015年、2016年的扣非净利润或将为0。虽然经营未满三年一项有申请特批的空间,但有关盈利计算方式的问题,证监会已在反馈意见中予以关注。
有资深投行人士对上证报记者表示:“富士康股份在一些方面与现行规则存在差距。但需要考虑的是,在监管层主张提升交易所市场的覆盖面和包容性的大背景下,支持优质台资企业在A股上市是当前的风向。且富士康股份定位于新形态电子设备产品智能制造服务,主打‘先进制造+工业互联网’,也是政策所支持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因此,不排除相关政策作出倾斜调整的可能。”
反馈意见聚焦会计问题
在2月9日披露的IPO审核反馈意见中,证监会对富士康股份的员工劳动保障、三年内共计15笔行政处罚、6名董事的设定是否会出现“董事会僵局”,还有非经常性损益列报的合理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较大等问题进行了关注。
其中,有关非经常性损益的确认标准或将直接影响富士康股份的IPO资格。
据披露,富士康股份在2015年至2017年的净利润分别为143.50亿、143.90亿和162.20亿元,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143.50亿、143.90亿和161.43亿元。可以看出,公司2015年、2016年的净利润全部都是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而2017年则绝大部分都是。
按证监会正在执行的《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应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报。在预披露材料中,富士康股份并未将之归入“非经常性损益”,故公司财报给出的2015年至2017年扣非净利润分别为139.63亿、141.12亿元、159.52亿元。
对此问题,证监会反馈意见指出,请保荐机构、会计师结合上述规定,核查“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未作为非经常性损益的合理性。
若按证监会的上述规定计算,富士康股份2015年、2016年的扣非净利润将等于0,2017年的扣非净利润也将不足1亿元。这与主板上市要求中“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的条件相违背。
市场支持度反映监管动向
记者注意到,鸿海精密早在2015年就已看好A股市场。在鸿海精密2015年6月召开的股东大会上,董事长郭台铭曾表示,鸿海在大陆的业务有可能在未来三到五年内分拆登陆沪深股市。此次申报A股IPO的富士康股份正是成立于2015年3月6日,与郭台铭作上述表态的时间点相当契合。
需说明的是,“富士康”家喻户晓,但“富士康”后再加上“工业互联网”(即“富士康股份”)就鲜为人知了。
预披露材料显示,富士康股份是全球领先的通信网络设备、云服务设备、精密工具及工业机器人专业设计制造服务商,为客户提供以工业互联网平台为核心的新形态电子设备产品智能制造服务。公司致力于为企业提供以自动化、网络化、平台化、大数据为基础的科技服务综合解决方案,引领传统制造向智能制造的转型;并以此为基础构建云计算、移动终端、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高速网络和机器人为技术平台的“先进制造+工业互联网”新生态。
就在刚过去的一周,富士康工业互联网平台——BEACON平台解决方案通过了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组织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可信服务评估认证,获得《工业互联网平台可信服务评估认证证书(第一批)》;同时,该平台在工业机理与智能工厂的实践应用入选《2017工业互联网优秀应用案例》。
国务院2017年11月曾印发《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互联网企业在境内外各层次资本市场开展股权融资。在2018工业互联网峰会上,也有消息称,工信部将在今年实施工业互联网三年行动计划,拓宽工业互联网企业的融资和上市渠道,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支持。
上述投行人士认为:“从支持优质台资企业在A股上市,到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富士康股份的企业定位符合相关政策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