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帆
对于各方关注的房地产政策,日前落下帷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
总体来看,主基调仍然是“房住不炒”,目标是“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具体措施呢,说得也比较简单,“因城施策、分类指导”,明显没有之前的“调控”,语气更缓和。
因城施策、分类指导。这一点是一以贯之的。业界将国内城市分成多条线,由于城市基础设施、经济发达程度、对人才吸引力、发展前景预期等条件大相径庭,每条线的情况差异显著,对应的房价梯度也不同。也正因此,“因城施策”并没有简单划一的衡量和执行标准,所以辅之“分类指导”。今年8月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了“问责制”——在因城施策的背景下,住建部将建立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完善对地方房地产调控工作的评价考核机制。这也可以合理解释后面一句“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了。既可以对地方释放管理权力,让当地更好地把握自己管辖范围内房地产市场的特殊性,根据实际市场情况相应地自主调整相关政策,避免一刀切,伤害地方经济,也不失中央监管职责,把握好“房住不炒”的主基调,在“放”与“管”之间,或者说“松”与“紧”之间,中央层面更灵活、更主动,但并不意味着中央的管理指导作用被削弱。
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也不是初次提及。笔者以为,住房市场体系,应该是涵盖城市规划,土地交易、设计、施工等前端环节,一直到商品房预售备案、销售、转让流通等全链条内容,尤其对于更受关注、处于链条末端的销售、转让环节,后续将逐渐加重市场化管理手段,减少行政干预色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与此相对应的住房保障体系,是对市场体系的有力补充,这部分更应该不断增大体量,建立完善公平合理的进入和退出渠道,充分体现保障特色。两类体系相互补充,满足不同需求群体的居住要求,实现安居乐业。
此外,关于讨论了一年的“房地产税”没有提及,按笔者理解,这应该归类于财税政策范畴,并不是房地产调控政策工具箱里的一件。而业界主流观点,财税政策的主基调是减和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