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战略性新兴产业与金融“琴瑟和谐”,需构建与完善多形式、多渠道投融资体系,同时在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与不同产业链环节之间进行及时动态转换。
文 | 胡迟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设立新兴产业创业创新平台,在新一代移动通信、集成电路、大数据、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方面赶超先进,引领未来产业发展。央行确定的2014年信贷政策更提出,要开发适合高新技术企业需求特点的融资产品,支持信息消费、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光伏等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此举无疑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提供了政策保障。
《“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要求,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年均增长率保持在20%以上,到2015年、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分别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8%、15%左右。金融支持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成长起到了决定性支撑作用,全面评估“十二五”以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金融支持,对于更好实现2020年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金融短板
考察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近四年来的发展轨迹,可以发现,一直存在着与金融之间的不协调,具体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产业发展阶段与融资形式之间的不匹配。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是从不成熟到逐渐成熟,其供给资金的风险也在逐渐减小,因此,供给资金的种类应当从可承受高风险的资金逐渐下降,前期进入的资金应该是能够承受最高风险的。在美国硅谷,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大量的风险投资支持,在中国,本应该发挥主力军作用的风险投资却出现缺位现象。调查显示,中国风投业早期投资项目数和投资额只占全部投资的8%左右,且呈下降趋势,甚至挂着“风投”之名已成为“保险投资”,凸现出其对新兴技术发展路线和规律的认识明显不足。
二是产业特征与金融供给模式服务对象的不匹配。银行间接融资一直是中国企业融资的主渠道,而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容易接受的资产大多是房地产、大宗原材料、存货等固定资产或实物资产等有形资产,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企业又大多以拥有知识产权等“软资产”、无形资产居多,固定资产等传统抵押品较少。如此错配造成许多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企业无法获得来自银行的资金支持。
三是产业领域中企业构成与银行贷款取向的不匹配。整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中75%以上的企业是中小企业,在生物、新材料等部分新兴产业领域中小企业所占比重更高。从以往的经验看,作为融资主渠道的银行大多按照“贷大、贷集中”的客户授信模式运作,而这并不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小、散、专”的行业主体结构。因而,与一般性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相类似,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甚至更突出。从实际的信贷投向看,银行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信贷支持主要集中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行业,而且多数贷款投向了上述两个行业中的大型企业,而生物、新材料等行业中大量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依旧突出。
回顾战略性新兴产业过去几年的发展,上述三点不匹配状况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如影随行”,一直仍没有发生实质性改变。
赛迪智库的新近调查显示,目前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来源的前三位是政府资助(包括政府设立的产业发展基金等)、银行贷款和企业自有资金。银行融资成为主渠道与中国的经济体制及历史有密切关系,属于“中国特色”的产物。政府性基金的设立则是由于现阶段中国政府还掌握了大量的金融资源。
2011年,中央财政设立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24个省市设立了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可由政府分担行业成长的成本与风险,但却有可能丧失了市场筛选的功能,且由于财政性资金的“软约束”性质,其使用效率并不高。总的来看,资金的供给仍然远远不能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企业的资金需求,致使产业成长的潜在可能性未能充分释放。数据显示,中国目前有90%左右的科研项目没有成功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有50%以上的原因来自资金制约。
从上述两个主要资金渠道——政府资金与银行融资来看,财政资金等政策性资金的覆盖面很低,风险分散与补偿机制也不完善。银行在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时还缺乏合理的授信方案和风险缓释措施,在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过程中还缺乏银政合作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知识产权的界定、处置不够清晰,也导致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仍难以大规模发挥效用;担保体系分散风险功能没有充分体现,政策性信用保险体系发展滞后。以北京为例,北京市担保机构代偿比例不足1%,代偿损失率仅为0.2‰左右。信用保险仅在信用保险贸易融资试点、出口信用保险等业务中有介入。在此情况下,银行拓展业务和创新产品的动力不足。
针对已进入成长期的项目,也出现投资过于“拥挤”而“捧杀”行业的事例。最明显的例子出现在光伏产业。2013年3月18日,曾向无锡尚德大开绿灯的债权银行联合递交了破产重整申请,截至2月底,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在内的9家债权银行对无锡尚德的本外币授信余额,折合人民币已达到71亿元,无锡尚德的负债总额已达到23亿美元,尚德电力市值缩水一度高达99%。
融资创新
未来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有望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足够的资金支持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成长至关重要。有关方面预计,2015年和2020年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需求,将分别占社会融资总量的8%和15%;融资总量将分别达到1.68万亿元和4.42万亿元。为了有效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必须构建与完善多形式与多渠道资金投入的融资体系,同时在产业发展中的不同阶段与不同产业链环节之间进行及时动态转换。
从深层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投融资不单是一个技术性的金融支持问题,还涉及到市场的功能与定位、市场与政府的关系问题。未来应按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行业成长特性,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的基础性选择作用,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以及产业链的不同环节,匹配以相适应的金融工具与融资形式。政府的调控与引导作用只是体现在市场手段不足以支持时的“扶上马、送一程”的补充与扶持,而切不可一直“相伴相随”,甚至是“拔苗助长”式的过度介入,以至于“欲速则不达”。光伏产业发展中的惨痛经历再不能重演,必须要构建市场主导的融资模式。
在不断完善投融资体系、持续培育资本市场方面。一是要加快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积极推动企业在境内外各类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大力培育上市后备企业资源,推动股权投资基金与企业上市的联动发展,有效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和方式。二是增强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服务能力,围绕初创期企业成长的需求,设立投资引导基金,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支持力度;针对成长期企业的需求,加大重大科研及产业化项目资金支持力度,组建专业性高新技术产业创投基金,探索推进政府股权投资。三是借助民间机构等力量,扶植发展一批诸如创新工场、车库咖啡之类的新兴产业孵化机构,提升产业发展的市场活力。
为了增加战略性新兴产业成长特性与直接融资的匹配性,未来需要不断加强资本市场制度建设,持续培育与完善资本市场。一是应增强资本市场的信息披露功能。二是提升资本市场的并购重组功能。三是推进资本市场的产品创新,完善多元化的资本市场体系。可以积极尝试多个载体企业以集群方式发行债券或票据,并可以灵活设置债券或票据的发行期限,以满足不同融资期限载体企业的融资需求。同时,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为保险公司、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和其他机构投资者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的债券或票据投资(贴现)创造条件。
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未来的高增长潜力,而这恰好是当前财务报表中无法体现的科目。因此要加强金融制度创新,只有建立体现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才能使得战略性新兴产业更好的获得商业银行的市场性金融支持。此外,应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业链融资等金融产品创新,使得处于发展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容易获得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同时,应有效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引导作用、形成政策性的金融支持机制。主要包括:一是实施信贷倾斜政策,明确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的贷款利率上限进行严格管制或进行窗口指导,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二是组建财政出资的政策性担保公司,同时引导民间资本,尽快建立与完善“以政策性担保为主、商业性担保公司和互助性担保公司为辅”的“一体两翼”模式的多层次融资担保体系。三是组建专业性贷款公司、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与发展银行等新型政策性金融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