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史话

来源:英大金融 2014-08-14 10: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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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牛“公班衙”兴衰“公班衙”最早为荷兰国所创,捐资集股,以分其利,这是公班衙的雏形。在漫长的演进过程中,逐渐形成了现代公司的法人制度。

文 | 张志前

早年翻译外国名字非常讲究,不仅要参考外文的读音,还要力求表达词意,同时显得堂皇典雅。比如,美国翻译为美利坚,德国翻译为德意志。“Company”一词刚刚传入中国时,就被翻译为“公班衙”。当时中国人认为公司就是官办的衙门,而不像我们今天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

“公班衙”最早为荷兰所创。从16世纪下半叶起,英国人开始依靠自己的力量向东方探索。1599年,英国商人通过陆路到达印度,希望能与东方贸易获取财富。而此时的荷兰凭借其海上力量战胜了葡萄牙,已经开始了与东方的贸易,并获得了巨大成功。起初在葡萄牙人独霸海上时,商人们为避免商船被劫,而捐资集股,并备船载炮募兵东来,运回之货再分给集资者,以分其利,这是公班衙的雏形,荷兰公班衙最初的“鉴题之银”(注册资金)为250万元。

1555年,英国女王特许设立专与俄国进行贸易的俄国公司成立。俄国公司通过销售可转让的股票为其通往俄罗斯的长途旅程筹资。俄国公司于1630年衰败,也被一些学者看作是最早的股份公司。垄断经营是获取超额利润的重要手段。俄国公司之后,许多商人希望模仿俄国公司,寻求得到女王的特许,垄断其他地方的贸易。1600年,一群商人在英国政府的支持下,在伦敦成立了一家名为“伦敦商人对东印度贸易联合体与管理者”的贸易公司(简称东印度公司),公司共募集资金30133镑6先令8便士,由101份股份构成。

“公班衙”在漫长的演进过程中,先后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与公司企业三种企业形态,最终才形成了现代公司法人制度。一般认为,公司起源于中世纪的欧洲,而最早的股份有限公司是英国东印度公司。中国人最早接触的公司就是英国东印度公司在广州设立的办事处,而“公班衙”是当时华人对东印度公司的称呼。

成立之初的东印度公司虽然叫做“公司”,但它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股份公司。股东投入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资本不是固定和永久的,而是根据每次航海贸易的需要来确定。投资者为每一次航海筹集资本,东印度公司每航行一次,就募集一次资本。每次航行结束后,资本退还给投资者,获得的利润则按资本的大小在入股者之间进行分配。这样每次航海的投资者都有所变化,投资者不同,投资者的人数也不同,投资额也有差异。

这种每次募集资金的方法不利于公司持续经营。英国国王詹姆士一世统治期间,首次确认公司作为一个独立法人,东印度公司在1657年创立了新的共同股份,构成公司永久资本。股东出资被固定为10年期限,在此期间不允许退出公司,但可以转让。1662年,国王查理二世颁布了《关于破产者宣告的条例》,规定东印度公司的成员对于公司仅承担有限责任。至此,东印度公司已经具备现代股份公司形式,并最终发展成为史上最牛股份公司。

东印度公司能够富可敌国,其重要原因就是政府授予的特权和垄断经营。东印度公司一成立,就得到英国女王的支持并获得了其所颁发的特许状,赐予其独占好望角至麦哲伦海峡之间的贸易特权15年。在东印度公司特许经营期内,禁止其他任何个人和团体从事属于公司授权范围内的贸易活动,但准许他们在任何时候申请得到从事该项贸易的许可证。凡是有侵犯东印度公司贸易专利权者,货物将会被没收。其中一半上交国库,一半归公司所有。

最初,英国人主要利用东印度公司进行贸易,逐渐地,东印度公司就成了英国殖民者侵略印度的工具。英国东印度公司在1609年续领特许状时,取得了很多特权。1670年查理二世发布法律,授予东印度公司自主占领地盘、铸造钱币、结盟和宣战、签订和平条约等权利。1680年代,东印度公司建立了自己的武装力量,到1689年,东印度公司已经拥有了一个“国家”的特性。它自主地控制着孟加拉、金奈和孟买的统治。1689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开始中英茶叶直接贸易,1711年在广州设立办事处,此后对华贸易不断扩大。英国东印度公司还通过垄断鸦片、食盐和烟草贸易等手段牟取暴利。其中,鸦片收入约占公司总收入的七分之一。

随着工业革命的完成,自由市场竞争成为新兴资产阶级的强烈要求,拥有特权和垄断经营的公司已不适应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在英国新兴工业资产阶级、商人以及美国商人的强烈反对下,1834年,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垄断权终于被英国政府明文禁止,东印度公司被改组为英国政府统治印度的政权机关。1858年,经营233年的东印度公司被英国政府正式撤销,由英国政府直接统治印度。

《泰晤士报》评论说:在人类历史上它完成了任何一个公司从未肩负过,和在今后的历史中可能也不会肩负的任务。官商不分使得东印度公司成为英国殖民者统治和掠夺殖民地的工具,而东印度公司对印度的行政管理成为英国公务员制度的原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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