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于调控房地产价格,只会造成越调越高的尴尬。正确的方法是,让政府市场双双到位,构建“各行其道”的多元系统。
文 | 黄剑辉
中国的房地产发展,对于经济走势、金融风险、国民负债、杠杆率等问题,都有很大影响,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因而一度成为国内外关注的热点。
中国的房地产发展,对于经济走势、金融风险、国民负债、杠杆率等问题,都有很大影响,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因而一度成为国内外关注的热点。
立足四大逻辑
讨论房地产问题,首先要把基本逻辑搞清楚,否则就容易导致定位不准,产生结论偏颇。
首先,要对住房商品的特性和属性有准确的判断。住房包括商品房、保障性住房,既具有一般消费品的属性,也有其特殊属性——有一定的准公益性。这个判断与未来的住房到底是彻底市场化,还是采取双轨制运行,关系密切。
其次,要从实际出发,分析中国过去10年乃至20年,以及未来的几十年大趋势。如果忽略中国目前经济的发展阶段,还有中国现在的消费水平,空谈消费升级,直接去拿数字和其他国家比较,然后就得出结论,肯定会南辕北辙。
再次,还要观察中国的国情特征。从黑龙江黑河到云南腾冲画一条线(胡惟庸线),中国大量的人口还是聚集在这条线的右边,即中东部地区,大致比例是左边是34%,右边是66%。观察中国的房地产应该和人口总量及其地理分布密切联系。
最后,要关注中国转轨经济的特点。10多年以前,中国市场上尚无商品房。因此要考虑中国住房管理体制早期的政府主导特点,由分房制向买房制过渡的历史,以及土地国有的大背景。而中国高储蓄的特征,决定了很多人必然需要去购买或者投资房地产。同时,房地产与中国的城镇化进程、人口的转移密切相关。此外,还需要考虑中国的地区差异特别大,包括城乡差异、中西部差异、一线城市与其他城市的差异等。
致命失误:调控房价
观察从2003年到2013年这十年,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演变。总体上因为政府手段运用太多,而且对于房地产市场的规律没有很好把握,忽略了与中国国情的紧密结合,从而造成相当多的失误。
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过去十年的调控,把房价作为目标本身就是最致命的错误。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假如认定它是商品房的话,根本不应该把价格作为调控方向。因为只有计划经济的时候,商品的价格才是政府来确定的。所以政府的目标应该是住有所居,在这种前提下,商品房的价格问题,交给市场去决定。
以此前一直强调的要让房价合理回归为例,虽然现在实际效果没有达到,但是可以反推一下。假定北京(楼盘)房价平均按每平方米5万元计算,即使降到了每平方米3万元,也只解决了这一区间能买得起的购房者的问题。导致的结果就是,一是存量有房的人因资产缩水而不满意。二是仍有大量人还是买不起。如果力度再大点,降到每平方米2万元,供给就会面临缺失风险。因为房价降到一定程度之后,就没有开发商乐意买地盖房,供给也就没有了。而且房屋质量也会面临下降的风险。因此,专注于调控价格的问题就在于,一是成效不明显,越调越高,二是即使实现了所谓的降房价的目标,结果也会让多数人不满意,效果非常不好。
未来:政府市场双到位
未来,观察中国尤其是北京这样的一线城市的住房问题,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因素。
一是人口结构的演变。除了人口红利因素外,还包括一线城市提出来的要严控一线城市人口的目标。二是京津冀一体化的战略规划。北京的很多产业要往河北或其他地方分离,会对未来的需求端产生影响。三是有购买力的需求逐渐饱和,包括改善性需求、城镇化的刚性需求的增速肯定没有过去10年这么高。
过去十年的严重失误就在于,把住房过度寄希望于商品化、市场化,打个比方,中国的房地产供给结构就像交通系统,不能让骑自行和步行的人也去买汽车,反而去批评奔驰、宝马价格贵得离谱。所以未来的体制,应该构建一个各行其道的体制,让各种车辆各行其道,对骑自行车的人也要修出非机动车道,为步行的人提供步行道。
从供给端考虑,可以考虑如下建议,其一是让政府市场双双到位,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政府致力于保障房建设,商品房由市场调节,取消限价限购,按市场规律来调控,不要扭曲供给和需求端两方。其二,可以在新房销售环节增加征收消费税。要明确一个原则,占用居住面积多,就应该多交纳税收。
总之,就是坚持稳定预期、扩大供给的原则和方向,比如可以考虑扩展供给主体,实现从开发商买地到居民买地的演变。一个好的思路就是,供给主体和生产总量等方面,都按照市场需求分层,按高中低来分层分类生产,提供不同档次的产品,形成立体多元化的市场供应格局,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