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业经营将是中国金融业适应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但从混业到分业再至混业,不是简单的回归,而是螺旋式上升。
文 | 张志前
3月6日,中国证监会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正在研究商业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在风险隔离的基础上申请证券期货业务牌照有关制度和配套安排。3月9日,市场上两则银行收购券商股权的传言沸沸扬扬,一则是兴业银行并购华福证券的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一则是交通银行有意接盘苏格兰皇家银行(RBS)持有的华英证券33.3%的股权。
前有政策预期,后有案例“落地”,当日银行板块上涨5.88%,混业经营成为刺激中国金融业的利好。
分业监管下的混业试水
金融混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保险公司和资产管理机构等在业务上互相渗透、交叉,不局限于自身分营业务的范围。
改革开放后,中国也曾一度实行混业经营,银行可以经营信托、证券等业务。几乎所有的银行都设立了信托投资部、证券公司或证券营业部,如国泰证券、南方证券、华夏证券在当时就分属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还特批合资成立了中金公司,而银河证券则是由原来五大银行的证券业务合并而成。
在当时监管体系还不完善的背景下,银行将大量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投入证券、信托等领域,不仅导致股票和房地产价格暴涨,而且严重威胁了金融体系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导致金融秩序混乱。1993年年底,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确立了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原则。
近年来,在利率市场化、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创新的推进下,又开始出现了由分业经营向混合经营发展的迹象。
尽管是分业监管,但中国金融行业在混业经营模式上已开启多种尝试,金融交叉快速发展。首先表现为业务交叉,以银行为主导,非银机构(证券、信托、基金、融资租赁等子行业)为中间层进行资产管理业务合作。其次表现为产品交叉,目前国内分业金融向市场所提供的产品交叉主要借由分销或代客采购其他业态的金融产品。除分业状态下的最基本产品外(如传统银行业务中的存贷产品和支付产品),银行、证券、保险三大行业得到的金融产品分销牌照已经高度趋同。第三表现为行业交叉,多金融牌照的控股集团日益增多,集团通常由下属专业子公司持有专业金融牌照开展经营。2002年,国务院批准中信集团、光大集团以及平安集团进行综合金融控股集团试点。通过一系列的业务重组和并购,3家金控集团形成了“集团管理、分业经营”的金融控股公司架构,持有银行、证券、期货、保险、基金、信托、租赁等全金融牌照,其经营广度与混业结构,与美国、日本等国已不存在明显的差异。
综合金控集团更合理
随着金融创新的加快,客户对金融商品需求的多样化,迫切要求金融业转变经营模式,允许银行、保险和证券跨行业经营,因此,提供“一站式”全程金融服务将是未来发展的大趋势。由此可见,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化,混业经营将是中国适应时代经济发展要求的必然选择。实际上,目前中国一些银行已经意识到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在内部已经设有专门的投资银行部等部门,虽然经营的范围受到了一些限制。
中国目前的监管和法律制度都是按照金融分业经营设计和制定的。在现有的法律和监管制度下,混业经营比较普遍的模式是集团内混业,即以设立或控股子公司获取金融牌照进行混业经营。
近年来,通过国务院特批的形式,中国大型商业银行几乎都已经控股了信托公司、租赁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例如,建行已经控股了建信信托、建信基金、建信保险、建信租赁等。这一模式主要体现为特定金融业务为主导(一般是银行业务),其他金融业务为附属,总体业务结构较松散。但目前还没有银行控股证券公司的先例。
中国商业银行虽然规模巨大,盈利能力也很强,但是经营管理水平,尤其是风险控制能力还不能适应混业经营的要求。尚未建立起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没有完善的风险监控体系,不能对投资证券过程中的风险进行有效监控。同时,在资金运用上存在风险与收益不对称。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于存款和居民储蓄,如果允许银行将这些存款和居民储蓄引入证券市场就会容易引起道德风险。在这种情况下,中国采用综合金融控股集团混业方式更为合理。
经过这几年的一系列的并购重组,目前中国已经形成了包括中信集团、光大集团、平安集团在内的大型金融控股集团。与此同时,其他一些实业集团也在纷纷布局混业经营。比如,中国石油拥有昆仑银行、中意人寿保险等等,有十几家央企将金融业作为一个独立的业务板块,有些企业还成立了自己的金融控股公司。为规避国内法律和监管,一些大型银行在境外设立或并购了证券公司。如中国建设银行在香港有建银国际,中国银行在香港设有中银国际,中国工商银行在香港并购了东亚证券。
“伞状监管”可借鉴
混业经营已成为金融发展的大方向,未来银行、证券、保险、租赁、信托牌照将可相互交叉,实现综合经营。但混业的开放并不是一蹴而就,而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预计会先放开单一业务牌照,全牌照将需较长时间。同时,牌照放开还需要修订现行的相关法律,包括《证券法》《商业银行法》等,考虑到修法涉及面大,可能还需要几年的时间。
证监会对券商牌照管控严格,目前中国有100多家券商,券商的行业集中度较低,银行将主要通过收购证券公司的形式获取证券牌照。预计在年内,国务院就会批准银行并购证券公司。未来两年中国可能会迎来一波证券公司的并购潮,一些规模实力较小的独立券商将可能成为银行的并购对象,独立不依附于某个集团的券商将会很难生存。就像当年股指期货推出之前,大的券商纷纷并购期货公司,目前独立的期货公司已经很少。而银行在获取了券商牌照之后,银行集团混业经营的格局将就此告成。而对于被并购的券商而言,依据母公司强大的经济和业务实力,市场竞争力将会大幅度地增强。
由混业经营到分业经营,再到混业经营,并不是简单的回归,而是螺旋式的上升。从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过度和转变。纵观混业经营比较成功的国家,均是通过加强监管来保证实施的。采用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实施混业经营适合中国目前的国情,有利于风险的防范和金融业健康发展。在各方面条件都成熟的时候,逐步扩大银行经营范围,实现在法人内的混业。在监管方面,可借鉴美国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相结合的“伞状监管”方式,即设立牵头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总体监管,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会继续分别对其下属银行子公司、保险子公司、证券子公司进行功能监管。
(作者系中国建投研究院高级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