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利润增速放缓和不良资产增多已是事实,如何应对信用风险是银行面临的一大挑战,当前形势下的风险多为系统性风险,需要银行加强信贷管控机制, 也需要政府政策的支持。
文 | 曾刚
2014年上市银行年报已披露完毕,几家欢喜几家忧,16家上市银行中13家净利润增速回落,包括五大国有银行在内的9家商业银行净利润增速已降至个位数,不良贷款余额及不良贷款率攀升。
信用风险管理成为银行当下的一大挑战。
不良贷款形势严峻
银监会发布的《中国银行业运行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末,商业银行(不含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为842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506亿元,增幅为42.33%;不良贷款率为1.25%,比上年末上升0.25个百分点。
如果只看不良贷款率的数据,1.25%的水平仍属温和可控区间。但若稍作分析,就会发现银行不良贷款的情况已相当严峻。
动态上看,银行信用风险持续上升且有加速迹象。从2011年9月末至今,银行业不良贷款率及不良贷款余额已经连续14个季度“双升”,不良贷款率从0.9%提高到了2014年年末的1.25%,不良贷款余额则从4078亿元上升至2014年年末的8426亿元。如果考虑到2014年银行业普遍加大了坏账核销力度(据不完全统计,上市银行2014年共核销及转出不良贷款约2003.17亿元,是2013年的2倍),2014年经调整后的不良贷款余额增速有可能达到100%甚至更高。
静态上看,不良贷款数据本身也有被低估的可能。在监管当局严控风险,以及绩效考核与资产质量高度挂钩的现实条件下,银行有一定的粉饰资产质量的动机。且五级分类方法存在模糊性,在实践中一些事实上已经形成风险的瑕疵贷款(如逾期90天以内)并未被计入不良贷款,而是被暂时归入关注类贷款。从可获得的数据看,2014年以来银行业关注类贷款占比从一季度末的2.5%快速上升到四季度末的3.1%。此外,实际操作中也有通过展期掩盖风险的可能。且银监会公布的统计数据只涉及商业银行,并不包含超过2000家仍未改制的信用社,这些机构的资产质量一般会低于商业银行。综合以上因素推测,目前的不良率数据或许被大幅低估。
地区性和行业性风险突出
分行业来看,光伏、钢铁、船舶、平板玻璃等行业不良贷款余额增加较快。而受国内投资出口增速趋缓、产能过剩压力增大、市场需求下滑等因素影响,金属制品、电器机械、纺织等行业运行压力加大,煤炭、光伏、钢铁、水泥、造船等相关产业流动资金相对紧张,加大了行业风险向金融领域传导的可能性。
分区域来看,银行新增不良贷款分布主要集中在长三角等区域,有逐步向其他地区蔓延的迹象。受国内外需求疲软影响,以外向型经济为主的地区小微企业普遍出现订单下降、成本上升、利率下滑等问题,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资金较为紧张,企业信用风险相对集中于民营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
总体来看,尽管银行业整体的信用风险在可控范围,但由于经济结构调整远未结束,信用风险持续上升趋势在短期内难以扭转。上市银行陆续公布的2015年一季报也大体印证了这一点。
逆周期创新监管
信用风险上升主要源于实体经济转型调整,对银行而言,要加强信用风险的防控,就必须要研究新常态下,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领域潜在风险状况,有重点、有计划的对由此产生的信用风险制定应对预案,全面提升风险识别的前瞻性。
一是要不断提高信用风险预警和识别能力,建立起覆盖经营管理各个层面、各个环节的信用风险防控体系,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将信用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要全面提升信用风险应对的敏感性,结合经济结构调整特点和深化改革方向,保持高度的风险警惕和敏感。三是清醒认识当前经济形势的深刻变化、行业发展和竞争格局的深刻调整,巩固和加强信贷风险管控机制,针对信用风险形成机制、触发机理、传染路径的新特点、新规律,重新审视和完善自身的风险策略、风控体系、信贷规则,预设风险防线、筑牢风险底线、锁定存量风险、管住增量风险,以实现信用风险的逐步缓释、稳妥化解。
当下信用风险多为系统性风险,单靠银行自身无法完全化解,必须辅之以适度的政策支持。通过宏观政策的托底和风险分担机制创新来降低风险成本,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
宏观政策(特别是货币政策)需要在去杠杆与防风险之间取得平衡,可以允许适度、有序的风险暴露,以逐步消解经济周期中的正常损失以及前期遗留问题,但需严防金融风险恶化和升级,当前稳增长重点不在于维持某个既定GDP增速或就业水平,而在于防止潜在金融风险升级和扩散。
金融监管部门要进行逆周期监管创新。实践中,监管政策以及银行自身考核对信用风险的过度强调,已经导致银行信贷偏紧,对实体经济产生了一定负面影响。建议监管部门可借鉴国际比较成熟的经验并结合中国实际,在逆周期监管方面进行尝试和创新,在一些对银行行为有着重大影响的政策上(如存贷比、合意贷款规模、风险容忍度等),根据实体经济运行的需要,保持一定的弹性并进行动态调整。当然,考虑到我国地区间差异较大,这种逆周期调整的权限,应尽可能下放到地方一级监管部门,以便其因地制宜地进行操作。
现有的担保、保险及互保等机制,能分散一些风险,但无助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此,政府可适度参与风险损失的分担和处置。目前,一些地方政府通过设立转贷基金和风险基金,为企业贷款展期提供便利,或直接分担部分信贷损失,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此外,在部分风险相对突出的地区,政府还积极介入不良信贷的催收和处置,化解地区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