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剧烈通胀年代保护百姓财产不受损失,不同年代有不同的办法。新中国成立前后,折实储蓄作为一种因陋就简的金融创新,曾在人民币问世初期的抗击通胀过程中,发挥了稳定人心的作用。
文 | 吴福明
物价上涨,银行利率走低,让普通百姓困惑于“钱存银行,越存越穷”。其实,这种情况在历史上曾不止一次出现,与那些通胀率达到两位数甚至更高的年份相比,现在的情况绝称不上糟糕。
在新中国尚在酝酿中的时候,解放区就曾遭遇严重的通货膨胀。刚刚面世不久的人民币,随着人民解放战争的不断胜利进入各大城市,但经济、金融的接收遇到了困难,原因在于国民党“法币”的崩溃牵连到人民币身上,物价上涨势头猛烈,导致百姓财产大幅缩水。
为了稳定市场,保障居民正常生活,当时的人民政府推出了一种新的计价法——折实单位计价法。折实单位是一种以实物价格为基础折算出来的综合货币记账单位。一个折实单位是一定种类、一定数量实物的综合,刚开始实行时,所包含内容根据不同地区居民主要生活消费品差异而有所区别。例如,北京的一个折实单位为八一标准面粉1.095市斤、玉米面1市斤、五福白布1尺,上海的为中臼粳米1斤、十二磅龙头细布1市尺、生油1市两、普通煤球1市斤,四川的则是天马白布1尺、中熟米1市斤、煤1市斤、盐1市两、菜油5钱,等等。
稳定货币,先要维稳金融行业,折实单位记账法首先应用在了银行存款上,称为折实储蓄,是一种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折实单位牌价,把货币换算成折实单位进行存取的储蓄方式。具体操作方法为,储户将人民币存入银行时,银行会按存款日的折实单位牌价,将储户的钱换算为折实单位个数存入;支取时,以原存单位个数及利息,按支取日的牌价将折实单位换算成人民币,支付给储户。储户存单上以折实单位多少个表示,不记录人民币数额。
这样一来,人民币涨跌只表现为折实单位牌价的升降,物价上涨引起的储户存款损失,由国有银行承担,从而保证了老百姓名下人民币的实际购买力。
1949年年初,中国人民银行率先在北京、天津、石家庄、邯郸、阳泉、长治六个地方试办折实储蓄,同年6月扩展至上海。折实单位牌价由各地人民银行逐日挂牌公布。服务对象限于“有组织之工人职员教员学生”。其中,工人、职员、教员的存储额限于一个月工资,学生限于本人一个月伙食费。开办当日,前来办理的百姓络绎不绝。
随后,折实单位计价法应用范围由存款逐渐推广到了工资、放款、公债、房租等的计算方面。
到1950年3月,为配合全国的财政经济统一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统一的折实储蓄章程,放宽服务对象,普遍收存。
后来,随着全国财政经济状况好转,物价趋于稳定,折实储蓄的作用逐渐消失,中国人民银行又推出了保本保值储蓄,进一步增强百姓对纸币的信心。保本保值储蓄的特点是,存款到期时,若折实单位牌价上升,则按折实储蓄方式保值;若折实牌价不升或下降,则按存入时的人民币数额保本,并按存入数额计付利息。折实储蓄逐渐收缩,到1955年才完全退出应用。
作为一种保值储蓄制度,折实储蓄实际上是当时的一种权宜之计。因为没有健全的统计机构与统计数据,政府不能对市场上的通货膨胀信息全盘掌握,因此不得不盯住某几种日常用品。
机制虽然落后,但它是一次极具现实意义的金融创新。折实储蓄的开办,让百姓对人民币由怀疑转为信任,甚至在有些地区,不少人将家中储存的黄金、银元兑换成人民币存入银行,对人民币的推广与流通起到了积极作用。
当下一次剧烈通胀来袭,已经是几十年之后的事情。20世纪80年代末,通胀率再次上升到两位数水平,1989年9月,保值储蓄重新开办。不过,此时,国家统计局业已成立,人民币的流通也成为无人质疑的事,因此折实储蓄的老办法没有被再次启用,中国人民银行采取了更为“先进”的保值贴补办法。折实储蓄,成为了新中国金融史上的“一过性”事件,永久性地退出了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