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T类股们的命运随着ST郑百文重组进程的一波三折而跌宕起伏。市场似乎总有那么一种感觉,只要郑百文神话般的重组得以实现,那么T类股们的幸福时光就将延续。即便当上周二中国证监会发布消息称退出机制即将实施时,有些人还在抱以幻想。幻想之源就在于,证监会所提出的“连续亏损的上市公司若不能在限期内扭亏,就将依法退市”的话多少还还让T股们多少有那么一丝丝希望。然而当2月25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时,T类股们的幸福生活可真的要到头了。
幸福已经全无,日子还有几天
“退市实施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只要是连续三年,交易所就将依法对其实施暂停上市的处理。毫无疑问,暂停上市,就等于宣告了该只股票交易行为的暂停或终止。投机赖以生存的温床也随之而消失。当然短期的暂停上市或许还是能够让那些坚定的投机者们所承受。但“退市实施办法”对PT公司的处理将令你深深感到这些公司前途的渺茫和停止交易之路的漫长。因为连续三年亏损上市公司的暂停上市期间最多只有一年,如果在最后的一年期限内不能够扭亏就将进入终止上市状态。所以几乎所有的投资者都不愿意主动伴随公司渡过漫长而不确定的停止上市交易阶段。而那些主力投机分子参与其中的成本也将被大大提升。就以重组已是铁板定钉的ST钢管而言,虽然宝钢信息的入主有望使其在第四年扭亏为赢,但是其连续三年亏损的事实已经不可改变,所以暂停上市一年将成为该公司2001年无奈的选择。而到该股重新上市时我们很难知道它能否还值现在的价值。事实上对于许多公司而言真正可以延长暂停上市的宽限期只有半年。因为许多连续亏损三年以上的公司今年中期肯定还要亏损。根据“办法”规定这类公司到中期时只有面临被摘牌的命运。但不管怎么说退市对一些公司而言好歹也算有个归宿,总比无限期的长痛要好。
交易所掌握生杀大权、宽限标准如何确定
“退市实施办法”规定,“被暂停上市的公司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延长暂停上市期限的,应作出申请宽限期的决议,并向证券交易所说明近期盈利的可能性及公司采取的具体措施。”虽然“办法”规定“经董事会充分研究认为确实扭亏无望的公司就不应提出宽限期申请,直接依法终止上市。”但可以猜想所有的公司都不愿意痛痛快快地“自尽”。由此可见在决定上市公司是否退市的问题上,交易所承担的是决定这类公司命运的角色。那么交易所如何来判断持续亏损上市公司申请宽限期的依据呢?到现在我们尚得不到这方面的答案。但有一点我们知道,那就是现有的9家PT类公司几乎都不可能在2001年中期赢利,那么这些公司在今后几个月中的命运可能成为我们判断交易所如何掌握尺度的标准。
彻底退出---市场心理准备到底有多少?
中国证监会有关人士就“退市实施办法”答记者问时就提出,“中国证监会对于退市问题是做了长时间准备的,主要是通过实行ST、PT制度,一方面促使有关上市公司尽快扭亏为盈,另一方面提醒投资者对ST、PT股票的巨大投资风险予以关注。目前,市场对PT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无法消除亏损情形而依法退市的结果是有心理准备的”。但事实果真如此吗?1999年当中国证券市场真的出现了连续三年亏损的上市公司时,市场惊恐的心理立即就被“PT”这种合情却不合法的缓和处理方式所抚平了。至此开始T类股的下市问题也如水上浮萍一般,难见最有最终的归宿。很多人也因此而放松警惕,普遍认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将成为解决T类股出路中不可逾越的障碍。甚至将此作为可借以利用的市场热点题材。现在看来这真是大错特错了。但如果当时就能够坚决地实施退市制度,结果可能要比现在简单而且又平静地多。(申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