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总理在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之后的记者招待会上曾经提出要着力打破行业垄断,其中的重点被概括为“银证加一保、两电加一草”:代表着中国六大垄断行业的银行、证券和保险,电信、电力和烟草。
本周三,上海证券报第九版,刊登了高层人士有关“信托业如何创新与发展”的大讨论。这一讨论话题再次将我们的目光聚焦到证券行业如何面对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上来。
坚冰融化从资产(基金)管理开始
在上证报刊登的讨论内容中,不少有识之士,均提到了进一步发展资产委托——代理业务。这其中不仅仅包括现有基金管理和正在探讨的国有资产委托管理,从长远来看必然会涉及到证券公司所积极开拓的资产管理这一新兴业务。当然争夺资产(基金)管理这一块大蛋糕的不仅仅是信托投资公司,为数众多的投资公司和投资咨询公司也要来分这一杯羹。这是因为证券监管部门从解决这类公司生存与发展的问题考虑,而将这部分主要由券商享有的利润让度出来。当然还有你更加想不到的事情,那就是具有法人资格和证券投资权利的企业也可以通过自律投资人制度来参与到证券行业利润的瓜分中来。相比之下,传统的经纪业务、证券承销、证券自营的特许经营制度一时之间尚难改变,由此可见,证券行业的反垄断将首先从资产管理与基金管理开始。
垄断孳生违规、竞争推动发展
我国证券行业实施的特许经营制度,证券业高额利润根本上来自于有无业务经营的特权,而非自身的业务创新。纵观中国券商的业务结构我们不难发现,历经10年发展,我国券商的业务结构依然大体沿袭固有的模式。传统的经纪业务、投资银行、自营业务依旧是大多数券商赖以生存的利润源泉。资产(基金)管理、财务顾问等新兴业务虽然有所发展但是其规范程度或利润规模尚难达到市场发展的要求。基金黑幕中所揭露的个别问题和中国证监会在调查基金所发现的违规决非是偶发现象,而包含基金管理概念在内的大范畴的资产委托管理业务中违规现象更是比比皆是。不切实际的收益承诺和资金的来历不明都是突出的常规问题,只不过由于未“享受”基金那般严格的市场监管待遇,才使得问题没有被充分暴露。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由证券行业的垄断性特点所决定的。
迄今为止,享有发起基金与基金管理公司的法人只有券商和信托投资公司,这种资产管理人员和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单一化的现象必然会造成自律不力问题的产生。但是如果当更多的机构投资者参与到这项业务中来,他们必然会从原来自己作为一个投资者的切身体会来考虑问题,这必然有助于保护更多投资者的利益。证券行业破除垄断的意义还不仅限于此,更重要的是这能够进一步推动券商业务的创新。尽管证券行业荟萃了国内各个证券相关领域的优秀人才,但是如果缺乏必要的制度环境,创新依然只能停留于嘴上。而只有当券商具备了更加严肃的生存危机感才会使他们的创新活动更加具有实质意义。正如今日的券商已纷纷开始重视发挥网上交易的重要作用,因为在近期的市场讨论中,佣金自由化和全网络经纪业务的话题越来越多。毫无疑问中国券商谁能在网上交易的发展中占得先机,才有可能从容面对未来佣金的市场化趋势和中国“ETRADE”公司的挑战。(申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