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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介入麦科特(0150)案

证券之星 作者:戴庆民 2001-09-22 10: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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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发表谈话,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利润虚假案中涉嫌犯罪的有关责任人员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上海9月22日消息: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科特”)利润虚假案中涉嫌犯罪的有关责任人员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近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麦科特利润虚假问题发表谈话。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这位发言人指出,中国证监会于2000年11月对麦科特利润虚假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现已查明,该公司通过伪造进口设备融资租赁合同,虚构固定资产9074万港元;采用伪造材料和产品的购销合同、虚开进出口发票、伪造海关印章等手段,虚构收入30118万港元,虚构成本20798万港元,虚构利润9320万港元,其中1997年虚构利润4164万港元,1998年虚构利润3825万港元,1999年虚构利润1331万港元;为达到上市规模,将虚构利润9000多万港元转为实收资本,以及倒制会计凭证、会计报表、隐慝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同时还查明,在麦科特发行上市过程中,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为其出具了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广东大正联合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出具了严重失实的资产评估报告,广东明大律师事务所为其出具了严重失实的法律意见书,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参与编制了严重失实的发行申报文件。对麦科特及上述中介机构涉嫌犯罪的有关责任人员,中国证监会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维护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重申,对证券市场的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绝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中国证监会欢迎并支持广大投资者举报证券市场上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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