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9月26日消息:从2000年开始,政府分别将“五一”和国庆两个假期延长为7天,假日经济的概念几乎被所有人接受。而当年“五一”和国庆长假期间,“客流激增”、“销售暴涨”是众商家一致的反映,假日消费似乎显示出巨大的市场潜力。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几天之后,国庆长假将再度光临,商家们在准备商品的同时,是否考虑到销售额增长的同时利润能否会同步增长,是否考虑到长假过后如何经营企业?
早在1994年,全国各地相继实行五天工作日之时,业内人士便已经意识到国人日益充足的假日,可能给购物、旅游、娱乐、餐饮、交通等诸多领域带来商机,当时由于商家缺乏统一行动,假日消费的特征并未突现。但商家偏爱节日的热情逐步高涨,国内大型零售企业日益兴起的“造节”活动,“服装节”、“购物节”、“文化节”、“珠宝节”就是这种情况的真实反映。这样做的原因很简单:商家可以利用节日进行促销,可以大幅度提高销售额。
商业有个“二八法则”,意思是说80%的销售额是由20%的商品创造的。我们不妨将其引伸为80%的销售额是在20%的时间内完成。实际上,在商场一天中不同时间段内销售额有着明显的差异,每一周、每个月乃至全年因受各种因素影响,同样会导致销售额也都存在巨大的差异,但这个理论或许并不能完全解释假日经济的现象。
因为,近年来假日中产生的一些爆炸性销售纪录,使商业零售除了遵循其自身的规律外导致的结果外,可能更多是受到了“策划销售”和“打折销售”的影响。
的确,“假日+促销”模式给商家带来的销售数字增长是令人振奋的,但过分看重这“强心针”式的销售繁荣无疑对中国零售业的长期稳定发展不利。
我们应该看到这样一个现实,近几年国内大中型商场商品销售总额在保持基本增长的同时,效益却在普遍下滑。同时,节日促销带来的后果是:消费者正在形成假日消费的等待型心理,正常的消费行为日渐扭曲,到头来,商家阵喜所换来的可能仅仅是从朝三暮四到朝四暮三。
2001年的国庆节将至,我想在这里善意地提醒商家,在刻意追求假日消费繁荣的同时,也应冷静地想到假日过后的销售淡势,道理其实很简单:因为淡旺都是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