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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要利用WTO终端机制自我保护

来源:证券之星 作者:徐小平 2001-09-26 15: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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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9月26日消息:正在中国访问的美国国际贸易法律师克里斯多夫·C·帕林9月25日接受记者采访时提醒中国企业,加入WTO以后,要非常小心地研究WTO中的各种计算规则,利用WTO的终端机制维护自己的权益。

据《中国经济时报》报道,克里斯多夫·C·帕林供职于华盛顿凯寿律师事务所,在乔治敦大学教授与WTO有关的法律,长于与汽车业、欧盟牛肉案、欧盟香蕉案、石棉、热轧钢板反倾销案、鞋业等相关业务。他说,“发达国家一般都认为中国非市场经济国家,中国企业的产品价格不被认作是市场价格,而要用第三国的同类产品价格来比价中国产品的价格,这对中国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很不利。”

克里斯多夫·C·帕林表示,他本人对中国企业之间竞争的激烈程度十分了解,这种竞争在家电行业甚至到了白热化的地步。但他指出,问题的关键在于,进入国际市场以后,中国企业的竞争对手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国际上任何一个行业里面都有一些效益并不好的企业,这些企业正在千方百计利用WTO中各种对他们自身有利的法律条款保护他们自己利益。

他介绍,WTO中正常的反倾销规定,在国外卖出的产品价格不能低于国内市场的价格,但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非常复杂,其计算方法更是高深莫测。尽管不少国家对是否应该有反倾销法持不同意见,但美国、欧洲和澳大利亚这些国家和地区却一直严格按WTO的有关法则保护自己。中国企业如果对相关的规则缺乏了解,或了解不多,理解不准确,不会使用或使用不当,都会使自己在竞争中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反之,如果对这些细则认真进行研究,逐渐熟悉它们,掌握它们,也能够让这些过去看起来是欺人太盛的陌生条款成为保护自己的武器,变被动为主动。

克里斯多夫·C·帕林认为,为适应WTO的竞争,中国有必要进一步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行政规定进行调整。他说,他相信中国政府、中国企业和中国人民在15年申请加入WTO的过程中已经作出了很多忠诚的努力,但是,迄今为止,仍然有相当多的跨国企业认为中国的市场不够透明和公平。克里斯多夫·C·帕林说,WTO的基本原则中尤其强调透明性和非歧视性原则。因为中国是一个特殊体制的国家,有很多行业性保护政策和地方性保护政策并不是针对跨国公司制定的。但是,跨国公司不会这样理解。一旦跨国公司进入到某行业或某地区,发现自己不能与所在行业或所在地区企业平等竞争,他就可以到WTO国际组织诉讼该行业或该地区存在歧视性政策。类似的情形在WTO其他成员国也多少有过。所以,他认为,这两项原则也应该引起中国各级政府和各种企业高度注意,并仔细研究。

克里斯多夫·C·帕林对中国加入WTO的前景十分看好。他认为,中国政府计划有条件有步骤地开放金融市场的决策非常高明。他说,“WTO对成员国开放某些市场是强制性的,但对金融市场没有做强制性开放的要求。中国开放金融市场后,不但能吸引外面的资金,而且能激活本土的资金。这样,将大大促进整个中国经济肌体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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