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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商机关近期查处三起限制竞争行为

证券之星 作者:徐小平 2001-10-24 19: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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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商机关近期查处了广州市邮政局、广州市煤气公司等利用市场垄断地位或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
广州10月24日消息:广东工商机关近期查处了三起利用市场垄断地位或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

据新华网报道,前不久,广州市工商局对广州市邮政局利用市场垄断地位限制竞争行为进行了查处。经查,广州市邮政局自1994年1月至2001年3月,限定用户在邮寄包裹时统一使用邮局制售的标准化包裹封装盒,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广州市工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5万元。

与此同时,广州市工商局对广州市煤气公司收取最低费用的限制竞争行为进行了查处。通过调查发现,广州市煤气公司自1988年7月至案发时为止,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每户每月4立方米为计量起点进行收费,已构成限制竞争行为。通过查处,广州市煤气公司认识到自己的违法问题,立即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取消了这项收费。

广东省中山市工商局根据群众投诉,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制止了中山市小榄镇政府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经调查,中山市小榄镇政府从2001年4 月9日起,以维护小榄镇社会稳定和给小榄镇人民创造就业机会为名,在《改革工商企业联审组联审制度会议纪要》中规定不准小榄镇以外的人员在小榄镇从事小店铺经营。中山市工商局及时向中山市人民政府提出了行政建议书,建议中山市人民政府责令小榄镇政府改正。

据介绍,随着“入世”步伐的加快,营造国际化市场经济环境日显重要。根据有关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定了《广东省破除部门、行业垄断,打破地区封锁工作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反限制竞争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相继得到处理。经过初步的整治,广东省内滥用权力设置行政壁垒、实行地区封锁的行为基本消除,限制竞争行为得到有效制止,企业依法经营意识得到增强,广大群众和经营者对市场竞争秩序的满意程度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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