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月3日消息:银行与其被那些所谓的大型企业“套牢”,倒不如贷款给信用更好的个人投资者
据《粤港信息报》报道,最近,央行的官员在多种不同的场合都少有地高调表示,希望8万多亿储蓄更多地流向资本市场,支持机构投资者和个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等等,再加上股市扩容等政策走向,资深证券界人士认为,恢复个人股票质押完全有可能,至于能否年内出台就要看怎样的具体操作了。
银行等着“红头文件”
早在2000年初,股票质押贷款就已经向有条件的券商发放,而且还出台了《证券公司股票质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到了2000年5月左右,个人股票质押贷款露出了水面。根据当时率先推出该项业务的中行广东省分行的做法,个人以证券交易帐户作为贷款质押担保,可获得不超过股票市值(含帐户内保证金)2/3的贷款。贷款期间,银行联合券商对该股票帐户进行监管:不允许该帐户买PT、ST类股票;当股票市值(含保证金)下跌超过13%时,中行将根据协议进行平仓。贷款最长期限为1年,利率执行国家规定的商业银行贷款利率。
据知情人士透露,当时央行并没有正式文件对个人股票质押业务叫停,只是说要等待批复,最终银行也只能自己将业务叫停了。其实当时银行也明确规定股票质押得到的贷款是不能重新流回股市的,所以该人士相信,即使央行有意让银行恢复该项业务,估计对贷款的用途都不会放松到可以直接回到股市。
由于有风险的锁定,对银行来说,个人股票质押的风险系数是很小的,除非股市出现股灾或巨大的波动,当然这毕竟还只是其中的一种质押业务,银行肯定也不会贸贸然大规模地开展该业务。因为中国的法律、政策与国外有很大的差别,尽管目前央行官员的讲话是有松动的苗头,但具体的执行还必须等待相关的“红头文件”。
不存在法律障碍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有关证券市场扩容、外资企业上市等讨论都出现在各大媒体的显著位置,所有的这些讨论都预示着股市需要大量的资金。有资深证券界人士认为,个人股票质押贷款实际上是与目前整个政策走向是相符合的,对于股票多次质押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问题,完全可以通过如一年内必须还款、只能质押一次等配套的限制措施加以防范。从银行角度看,与其被那些所谓的大型企业“套牢”,倒不如贷款给信用更好的个人投资者。据悉,目前全国的征信系统建立以及《个人和企业信用管理条例》的制定都已经在加快进行。
而从法律的角度看,个人股票质押贷款属权利质押,《民法通则》和《担保法》中都明确规定,允许权利质押作为一种担保形式存在。所以开展个人股票质押贷款业务其实并不存在什么法律的障碍。
究竟能放出多少资金
早在前年个人股票质押贷款刚“出炉”的时候,就有人算了一笔帐,若按当时沪深两市总市值15000亿元为基数、平均股票质押率20%计算,将新增资金3000亿元,如果这些资金都被再次投入股市,将至少推动大盘上涨20%以上的空间;同时,随着股市市值的增长,可贷资金也将同步增加,这对资金推动型市场而言利好作用可被无限放大。事实上,姑且勿论人们负债经营或消费的观念能否一时半会就转变过来,即使可以,看看业内人士目前对证券市场100人里10人赚钱、5人打平比例的乐观估计,似乎谁都明白要想成为其中赚钱的10人之一风险还是很大的。
因此,资深证券界人士认为,要把8万多亿的储蓄资金从银行里赶出来,或许更长远、见效的办法应该是赶紧让更多的上市公司具有长远的投资价值,让更多的投资者能有利可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