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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所申请开展股指期货交易

来源:证券之星 作者:施东 2002-04-09 13: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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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货交易已基本完成股票指数期货的研究开发工作,并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关于开展股指期货交易申请》。
上海4月9日消息:上海期货交易所历时一年多,现已基本完成股票指数期货的研究开发工作,并已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关于开展股指期货交易申请》。

  据新华网报道,针对证券市场对交易避险工具需求的增强,上海期交所于2000年年初成立了股票指数期货规划工作组,分为合约标的指数、交易、结算与交割、风险控制、信息、法规与稽查等小组。2000年8月底,完成了《中国股票指数期货市场方案设计》总报告及五个分报告,并上报中国证监会。2001年1月,上海期交所向上海市上报了有关股指期货材料,引起决策部门的高度重视。同年11月,向证监会上报,并完成了配套制度和文件的起草。2001年12月初,举办了股指期货国际研讨会,邀请国内外专家就股指期货的推出条件、标的物选择、合约设计、风险管理和监管等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有关各项法规的制定和技术准备工作将于今年6月30日前完成。

  据上海期交所介绍,设计完成的股指期货合约内容包括合约标的、合约单位、合约交易月份、最小波动幅度、涨跌停板限幅、保证金水平、交易时间、每日结算价格、最后交易日、结算日及结算价格、手续费等。对合约标的的选择确立四个标准:考虑套期保值效果与成本,真实反映整个市场的价格水平,防止市场操纵,计算准确、发布及时并为市场所认同。

  在股指期货推出后,上海期交所将根据会员的注册资本、净资产及经营范围等,将从事股指期货交易的会员分为三类:一是综合类,可以从事金融期货与商品期货自营和代理业务,其自营帐户和代理帐户的交易和资金控制需分开管理;二是只能从事代理业务的经纪类,根据代理权限又可分为仅能代理金融期货、仅能代理商品期货和可同时代理金融、商品期货三种;三是只能从事自营业务的自营类,根据自营权限又可分为仅能自营金融期货和仅能自营商品期货两种。以上分类都将根据证监会制定的管理办法确定。

  上海期交所总经理姜洋表示,上海期交所将抓紧完成相关规则制订,按进度完成计算机系统改造和测试,搞好模拟交易;及时与券商、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力求上市前的准备工作更加细致、完备。同时,开展对投资这的教育,做好市场营销推介和宣传,为股指期货的上市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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