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月17日消息:在日前国家经贸委节能信息传播中心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我国节能市场潜力巨大,仅“十五”期间的节能潜力就达320亿元,而从该中心提供的资料看,节能的主要对象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但是,部分民营企业已经凭借自身先进的技术优势,参与到节能技术的发明、推广当中去,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002年中国可再生能源和节能产品博览会4月16日在京举行
据《中华工商时报》报道,我国目前工业产品能源与原材料费用约占产品成本的75%,其中能源的利用率只有32%到34%,与国外相差约10个百分点,如果提高一个百分点,就能取得100亿元的效益。我国蒸汽供热系统的热能利用率只有30%左右,仅为发达国家的一半,由此浪费的资源一年就高达8000万吨标准煤,折合人民币400亿元。经过专家分析,在“十五”期间,全国技术措施节能潜力约为1.3亿吨标准煤,总节能潜力超过4亿吨标准煤,预计节能效益320亿元。
一方面是节能效益巨大,早就有成熟的技术,另一方面,许多企业长期存在的问题得不到解决,这其中的主要原因就是信息障碍。而如何将节能的信息传达给企业,引导企业主动进行节能改造,则牵扯到政府职能转变的问题。左立明主任介绍说,成立于1998年的经贸委节能信息传播中心,经过3年的探索与发展,已经实现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行政审批过渡到以市场为导向,为企业提供服务的角色定位。现在的节能信息传播中心,是利用市场的机制,通过节能信息的传播,告诉企业采用节能技术,就可以为企业带来可观的效益。如果企业有意采用节能技术,中心将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这样一种工作方式,和过去的节能项目审批完全不一样了。
目前,节能中心传播信息主要围绕冶金、建材、化工、电力、石油、石化、钢铁、造纸等高耗能行业,虽然这些行业中国有企业占多数,但是,记者采访中发现,一些民营企业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与经贸委节能信息传播中心密切配合,积极参与了节能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广东华星光电公司是一家生产节能灯的民营企业,该公司总经理柴国生告诉记者,我国1999年总发电量为12331亿千瓦时,其中照明用电占10%,如果采用节能光源,照明用电量将下降60%,以1999年的照明用电计算,则一年可节约740亿千瓦时电能,相当于节约2989万吨标准煤。
该公司自从被经贸委节能信息传播中心作为示范企业参加节能灯推广会后,10个月内销售节能灯430万只,相当于每年节电9.417亿度,38万吨标准煤。
与华星光电一样,有数名清华学生引入风险投资设立的北京硕人科技公司也是一家民营高科技企业,该公司推出的热力信息管理系统已在全国十几家企业应用,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