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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次推出无船承运人范本提单

来源:证券之星 作者:施东 2002-06-08 14: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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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6月8日消息:国内首次制作的规范性无船承运人范本提单6月6日起在上海口岸使用。航运界人士称,这对于规范我国的航运市场、防止海事欺诈、完善上海口岸的软环境,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新华网报道,从今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正在全国实施。《国际海运条例》从立法上确立了无船承运人的经营者地位。为规范无船承运人的经营行为,维护航运市场秩序,上海航交所组织了航运界资深专家、著名学者、海事律师等,制作了国内首份无船承运人提单。

  首次推出范本提单,要求无船承运人在印刷提单时填上自己公司的登记编号,设计项目也要符合国际航运市场的规范。采用新推出范本提单,使托运人能及时查询承运人的资格,减少纠纷和欺诈,保护货主的权益。

  据介绍,在国际贸易中,货运提单具有货物收据、运输合同证明、物权凭证等三大功能,还具有结汇信用等重要作用,其地位举足轻重。根据国际公约和惯例,对签发提单的承运人都要求承担相应责任。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的法律和规章对无船承运人签发提单的行为规范缺乏相应管理规定,提单也没有公认的标准格式,以至于发生提单欺诈纠纷。

  据介绍,上海海事法院近两年受理的提单纠纷赔偿案50多起,涉案金额达7000多万元,其中占90%都是无船承运人提单不规范引起的。上海港的集装箱吞吐量居于全国首位,上海也是无船承运人业务最活跃的地区,符合规范的提单启用,将在全国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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