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7月9日消息:国家质检总局昨天公布了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产品抽样合格率为54.5%。抽查结果表明,小型企业的产品问题多,而问题主要产生于使用质次材料、设计不合理及焊接工艺差等原因。
据法制日报报道,本次主要抽查了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5个省、市44家企业生产的44种产品,合格24种。其中自行车产品抽样合格率为43.5%,电动自行车产品抽样合格率为66.7%。抽查结果表明:一些大型企业,由于重视企业管理,技术力量雄厚,产品质量较好。而一些小型企业,因技术力量薄弱,没有相应的检测手段,在零部件进厂和生产过程中把关不严,产品质量没有保证。本次抽查中,有11种产品由于使用的材质强度不够,车座调节夹紧强度不合格;有3种产品由于链轮材质较软,受力后发生变形、跳链或无法骑行;有3种产品由于车架管壁太薄和强度不够等原因,在振动强度试验中车架断裂;有14种产品前、后轮中心面相对偏差超过标准规定。
本次抽查中,质量较差的产品及其企业有顺德市容桂镇鹰之杰自行车有限公司的鹰之杰牌、萧山市东灵五交化有限公司自行车分公司的靓牌、上海大陆自行车有限公司的三雅牌、无锡正通电动车厂的百乐鹤牌、临海市吉恒旅游用品有限公司的吉恒牌、天津市爱华电动车有限公司的鹰之杰牌、宁波日成电机有限公司的日成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