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7月10日消息:自国有股叫停之后,市场暂时还没有看到进一步的重大利好消息。但细心的投资者不难发现,从上证所抽查上市公司高管持股到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排定,从沪深交易所公开谴责多家违规上市公司到证券业协会第三次会员大会一系列决议……政策面近期的一连串动向似乎显示,保护投资者这个话题正成为舆论的主角。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管理层的这些举动不禁让人联系到前期证监会主席周小川在“投资者保护国际研讨会”上的讲话。他表示,投资者保护不仅关系到资本市场的规范和发展,而且也关系到整个经济的稳定增长。从资本市场的发展历程来看,保护投资者利益,使投资者树立信心,是培育和发展市场的重要一环,也是证券监管部门的首要任务和宗旨。
大中小投资者利益失衡来源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不合理。一般来说,大股东持股数量多,持股比例高,且处于控股地位。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持股数量少,持股比例低,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几乎没有发言权。在大股东和广大中小股东之间,信息分布通常不完全、不对称,前者属强势群体,后者处弱势地位。大股东为谋取自身不正当利益,肆意侵害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先例一再出现。因此,保护投资者利益也成为管理层加强证券市场监管的重中之重。
国外实证研究表明,一国或一个地区对投资者保护得越好,资本市场就越发达,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就越强,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也就越大。国际证监会组织曾经明确提出证券监管的两大目标,即保持证券市场的透明、公正和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在这两大监管目标中,前者是后者的必要前提,而后者则是前者的立足点和出发点。由此可见,有效保护投资者的正当利益,不但是培育和加强证券市场建设的关键环节,而且是管理层加强证券监管的首要任务和根本宗旨。
实际上,保护投资者的系统工程性质决定了它将作为证券市场监管的“常任主角”。海通证券陈峥嵘认为,为维持保护投资者这一“常任主角”的地位,管理层正在四个方面加强力度。首先,加大信息披露力度,促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更加充分,真正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保证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拥有知情权,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根本所在。其次,继续加强法制建设,特别是要加快研究和制定证券诉讼、民事赔偿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完善相关配套的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同时应加大对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以有效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再次,建立健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规范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使独立董事能够真正成为广大中小股东的代言人。独立董事制度能够减少和防止“内部人控制”现象,有利于遏制和克服大股东“一股独大”乃至“一股独霸”的现象。最后,发挥包括证交所和证券业协会在内的自律组织的作用,使政府监管(即他律监管)与自律监管相互结合。前者是管好证券市场的保证,而后者则是管好证券市场的基础。
由此不难看出,上证所抽查上市公司高管持股等近期一系列举措,正是管理层保护投资者意图的忠实反映,这也有利于证券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