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8月1日消息:日前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获悉,从1998年以来的4年时间里,国债资金对广西经济增长的直接贡献率年均达到20%。
据市场报报道,统计数据表明,1998—2001年间,广西共获得国家安排国债项目394个(不包括分解下达到各地市的子项目),总投资945.6亿元,累计安排国债资金124.6亿元。
广西建设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国债资金的支持下,广西完成了桂海高速公路、黎钦铁路、西江航运枢纽二期工程、鹿化24万吨磷铵工程、河氮13万吨尿素工程、重点城市防洪堤和沿海海堤,以及南宁机场高速路、柳州潭中高架桥、桂林解放桥、农网改造一期工程等143个项目。
经济专家认为,国债资金对广西所产生的效益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经济效益,例如近年来投入国债资金进行的农村电网改造,结果使广西农村各地的电价降低,用电量增加,电力企业效益明显提高,农村市场各种耐用消费品销售趋旺。另一类是间接效益,例如近年来广西利用国债资金修筑的防洪干堤,虽然直接经济效益不明显,但是在去年和前年遭遇特大洪水袭击时,广西南宁、柳州、梧州等重点城市已经大大减少了损失。
有关专家认为,对地处西部地区的广西来说,最具有意义的是,国债资金有效解决了制约广西乃至我国西南地区发展的交通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