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8月18日消息:中共湖北省纪委、湖北省监察厅昨日向全省通报了原葛洲坝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陈志鸿、原葛洲坝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姚本安等四起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情况。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陈志鸿1997年初担任葛洲坝集团股份制改造领导小组副组长期间,接受股票发行主承销商公司所送现金7万元。2000年5月,陈利用兼任襄荆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积极推荐葛洲坝水泥厂产品,事后接受该水泥厂所送现金1万元。湖北省纪委常委会决定,并经省委常委会批准,给予陈志鸿开除党籍处分。陈已被追究刑事责任。
姚本安曾担任葛洲坝集团公司总会计师,2000年退休。姚于1997年在担任葛洲坝集团股份制改造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财务审计工作期间,接受股票主承销商公司所送现金3万元,现已被开除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