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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电独立董事:《董事长声明》他们不认同

证券之星 作者:周杨 2004-03-11 14: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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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虎廷称目前事件的发展已经影响到了公司的正常运营和稳定,与公司有贷款业务的几家银行已向公司发出函件,对该事件表示高度关注。
证券之星3月11日消息: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乐电董事长声明一经抛出,立刻引来各方强烈关注。10日上海证券报记者联络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成员,各方均对乐电事件及董事长声明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董事长召见媒体


自声明发出后,9日乐电董事长刘虎廷主动约见了媒体记者。


刘虎廷称目前事件的发展已经影响到了公司的正常运营和稳定,与公司有贷款业务的几家银行已向公司发出函件,对该事件表示高度关注。


刘虎廷再度重申了公司就独董调查一事的态度,并称公司对来访中介进行了热情接待,但中介机构所需资料清单罗列了18项内容,公司有关工作人员无法在短时间内整理和提供,而公司又将于25日召开董事会,因此建议待年报发布后再进行审计。


同时刘虎廷在谈话过程中特别强调了公司重组和股权纷争问题,矛头直指交大创新公司。他表示,交大创新与乐山市国资经营公司签订乐山电力国家股股权转让协议和国有股权托管协议已经2年零5个月,至今为止,整个报批程序还未启动,其原因就是交大创新方面没有就付款等协议按约执行。期间,交大创新以托管方身份进入公司董事会后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在进入公司后短短2年里,频繁更换董事,先后进出董事会的人员多达29名,多数是交大创新的相关人士;同时,交大创新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产生了一定负面影响,使公司在收购大渡河水电和犍为电力等项目时失去了机会。


2001年至今,交大创新方面先后推荐给公司的三个投资项目情况则是:投资四川新镜光学薄膜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在公司支付了20余万前期费用后,因对方出资和关键技术人员却无法到位而终止;投资内江圣华德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则因该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达157.7%且收购方案对乐山电力极为不利而放弃该项目;投资电力线通信(PLC)项目,因合作方未能完整提供评估所需资料而暂停。


独董发表三点意见


昨天记者继续联络乐电两位独立董事程厚博与刘文波,两位独董没有接听记者来电,但他们通过中间人向记者阐述了经过两人沟通协商后得出的三点意见。


首先,两位独董表示目前他们已经得到监管部门通知,要求两人就"乐电事件"配合接受质询和调查,两人将本着独董的操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成调查。


其次,两人认为以目前乐山电力独立董事的身份,在事件性质和解决办法没有最终定案的情况下,不便接受记者采访,他们也不愿意看到此事对上市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


最后,两位独董表示,就乐山电力抛出的《董事长声明》,其中有多处地方他们不敢认同。在他们认为合适的时机将公开解释说明。


日前发布的乐电《董事长声明》中有些说法暗指独立董事与公司潜在大股东——交大创新部分董事有接二连三争夺公司控制权的做法,这不能不让人联想,交大创新与独立董事之间是否存在着更深层的关系。记者为此拨通了交大创新总经理姚彬捷的手机。姚否定了这种联想,他同时表示,一切怀疑与猜测最终都要落脚到事实上来,由事实说话,他欢迎监管部门对这些问题进行调查。姚同时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选举有其一系列的法律程序,他表示,如果上市公司有怀疑独董独立性、并指责独董与交大创新之间有何瓜葛的"正式说法"的话,他也不害怕诉诸法律解决这个问题。


乐电事件具典型意义


有关沪深两市首例独立董事聘请中介调查上市公司事件,乐电在董事长声明中就审计未果一事做了如下解释:


一是认为目前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是经公司股东大会聘请的,独董一直没提过反对意见,在事先不与任何公司高管通报、在从未致函向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询问情况、索要资料的情况下,两位独董突然提出要另聘中介机构进场调查,对此,上市公司经营层认为要求提得太过突然;二是认为中介机构所要求的资料太多、时间跨度太长,同时距离公司召开董事会表决年报的时间太短,建议在年报公布之后再审计;三是作为沪深股市首家上市公司独董聘请中介机构审计,具体实施是大家都没有经历过的,事先沟通一下便于公司配合。


业界人士认为,乐电方面总结的这些原因可能确实存在,但是以此为由拒绝中介机构入场调查,于情于理都难以成立。乐电首先应该尊重证监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权,在程序上先配合中介公司,提供所要求的材料,以便中介开展审计工作。


记者查阅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规章得知,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8月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是目前境内证券市场建立、贯彻独董制度唯一可依照的法律文本。其中就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与更换的法律程序、独立董事具备的职责与义务、上市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条件以保证独董有效行使职权等均有明确规定。


业内专家进一步指出,由于我国引进独董制度的时间不长,许多问题的处理都没有先例可遵循,许多公司的独立董事远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随着市场各方对公司治理要求的提高,独董作用日益显现,上市公司、大股东、独立董事等多方的争议和矛盾必将越来越多,乐电事件对于沪深两市众多上市公司而言都将具有典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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