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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法律体系亟待全面完善

证券之星 作者:周杨 2004-03-11 14: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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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法律体系亟待全面完善
证券之星3月11日消息: 据《证券时报》报道,一段时间以来,国有资产改革在全国轰轰烈烈地进行着,但是由于与此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的配套工作显得相对滞后,加上国有资产出资人没有完全到位等诸多原因,在国有资产改革过程中暴露出国资改革中严重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损害了社会公平,也影响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开展。有些地方出现了曾为企业发展立下汗马功劳的国企领导人,趁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之机为己谋求私利,以贱卖打折、关联交易、暗箱操作、虚假破产等种种手段侵占国有资产的现象;另一方面,由于各地的产权交易机构众多,缺乏统一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加上各机构行政隶属关系的不同,国内产权市场长期处于“割据”局面,严重制约了
产权交易机构发挥其应有的市场功能和作用。


  两会召开期间,如何从法律角度规范国有资产改革、促进产权市场健康发展又成为各方代表关心的热点话题,有代表建议:通过立法来完善国资管理。人大代表李葵南在提案中建议制定《国资法》,以保证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安全,维护所有者权益。人大代表李金生认为,中央关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主要实现形式的论断,表明资产流动、重组的产权交易涉及各类企业产权主体,因此建议由全国人大、国务院制定《企业产权交易管理监督暂行办法》。


  据了解,按照国家的要求,国资管理体制要加快改革步伐,将用3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新的国资监管体制的基本框架。国资委将用七大措施构建国资监管框架,“指定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就是措施之一。国资委还出台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法工作规则》,以推进立法工作的顺利展开。


  2004年2月1日,国资委于正式颁布实行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这标志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开始步入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办法》对诸如:未按规定在产权交易机构中进行交易;转让方、转让标的企业不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程序或者超越权限、擅自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转让方与受让方串通,低价转让国有产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受让方在产权转让竞价、拍卖中,恶意串通压低价格,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等8种违规行为的责任和处罚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产权交易专家分析指出,《办法》的出台对于促进国有资本的合理流动,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真正做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优化资源配置,将发挥巨大的推动作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负责人认为,这套办法实际上就是一个定盘星,企业在产权转移过程中,将改变过去在底下无序进行的混乱局面,而是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解决好职工的安排问题,解决好过去的债务问题和其他问题,才有可能到产权市场挂牌交易,这实质上是一个前置条件。  


  对国资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审计,国资委也出台了相应的法规。据悉,为便于出资人对所出资企业运营情况跟踪了解和动态监测,早在2003年12月,国资委就专门下发了关于印发中央企业2004年度企业财务快报的通知。今年2月5日国资委印发了《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则》,由国资委统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分析,以为保障企业年度财务状况的真实性。近期,国资委又在其官方网站全文公布了《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这两个办法都于今年2月12日颁布实行。


  一系列法规的推出显示出国资委加大了国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的力度,加强了对所出资企业的财务监督,在国有资本金统计报告和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工作方面进行了有效规范。国资委有关人士表示,国资委将重视和加强对出资企业财务的监管,全面、完整地掌握企业资产及财务状况。可以预见,国资委在经过2003年的起步和酝酿阶段之后,今年将在产权及国有股权转让等重要环节加快立法规范的步伐。


  法律界人士认为,今年初国资委公布了包括《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等在内的多部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上去年颁布的《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等,体现了国资管理上的“建立中央政府和省、市(地)两级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在权利、义务和责任上相互统一,管资人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基本思路。尽管如此,随着《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细化工作的展开,建设国资法律体系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法律框架还有很多方面亟待完善,例如授权经营、重大事项管理等方面仍需要不断完善。专家同时指出,国资立法要注意几个问题:首先要树立股东为自己立法的观念,因为国资委是国务院委托的出资人职责机构,因此国资立法本身就是出资人如何监管好自己的资产而确定行为准则;其次要采用现代公司制度正确解决好国家和企业分配权责利的根本性问题,促进国企建立公司治理结构;此外,还要区分对待改制和未改制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参股以及控股公司,在监管手段、方法和措施上有所区别。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国资法律框架方面,今年国资委将围绕《国有资产管理暂行条例》,争取将大约十个配套法规出齐。包括授权经营、重要子企业重大事项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等法规和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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