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3月22日消息: 据《京华时报》报道, 3月20日,招商银行公布股东大会决议称:将原计划不超过100亿元可转债的发行规模确定为65亿元,去年一度闹得不可开交的招行百亿元可转债事件终有定论。有意思的是,招行同时发布发行35亿元次级定期债务方案,35亿的次级债加上65亿的可转债,刚好等于招行原计划的百亿元融资规模。
去年8月,招行不超过100亿元的可转债计划消息一出,立即遭到流通股东的反对,其股价连续下跌。去年9月华夏、长盛富国基金公司等向招行董事会递交《股东建议函》,指责“招商银行不顾流通股股东权益,恶意圈钱”。虽然去年10月其临时股东大会坚决通过此计划,但导致了投资者用脚投票:招商银行由二季度的基金重仓股第一位下跌到后来的第六位。
今年3月19日,招行召开的2003年度股东大会,对可转债方案作出调整:发行规模由不超过100亿元确定为65亿元,而且更让股民欣喜的是,转股价格也由原方案的上浮0.1%至15%扩展为2%至20%。而与此同时,招行决定发行期5年以上的35亿元次级债。
中金公司相关人员曾透露,招行当时如此坚决地向二级市场再融资,是因为如无新的融资,今年招行资本充足率将降低至6.8%。但现在,2003年12月银监会同意将符合条件的次级定期债务计入资本金的通知,为招商银行融资开辟新路。有业内人士认为,上市银行发行次级债在提高资本充足率的同时,有效回避了向二级市场圈钱的几率,保护了流通股东的利益。发行次级债,正成为兴业、华夏、浦发等众银行扩充资本金广泛首选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