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5月26日消息: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从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126号令)规定: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行业,依法实施特许经营。但“是不是所有的企业都可以进入燃气终端销售市场,为居民供气?”重庆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燃集团)宣传部的两位女士质疑。
她们如此质疑的背景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西南油气田)现在挺进天然气终端销售市场,而西南油气田原先只负责天然气开采。
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居然也做起了销售,这是否违规?会不会造成新的垄断?
中石油要做燃气价格杀手?
重庆是全国目前最大的天然气生产基地之一,中石油一直掌握着天然气的开采生产权,控制着气源。在过去,中石油重油(石油)不重气(天然气),重开采不重销售,只管生产,不管销售,天然气通过燃气公司销售给用户。
中国石油、中国石化行业重组以后,两大集团的竞争日益加剧。中石油逐渐意识到了天然气的重要性,意识到天然气终端销售里孕育的巨大商机。中石油控股的重庆渝川燃气公司党委副书记何华春说:“处于发育初期的天然气市场具有无比的商业价值,投资中国内地燃气市场回报惊人。以百江燃气为例,该公司进入内地燃气市场后,2002年中期净利比上年增加10.95倍。”
西南油气田重庆气矿的有关人士向记者揭开了燃气销售利润丰厚的秘密——目前,中石油卖给燃气公司的天然气为每立方米不到0.80元,燃气公司卖给企业一般是1元,卖给居民平均在1.1元以上,即使除去管网建设、维护、管理费用,燃气公司赚头也不小。
在天然气终端销售巨大利益的诱惑下,中石油也开始涉足天然气的终端销售。
去年年初,西南油气田重庆气矿在重庆南川市和万盛区投资1.1亿元,建设了直径为273毫米的供气管线62.5公里。去年11月,《中国石油报》以较大篇幅报道了此事,称重庆气矿发挥了自身优势。
重庆气矿宣传干事杨源平称,这两个地区的居民用气意愿比较强烈。所以,中石油出资96%、西南油气田的职工出资4%,经重庆市经委的同意,共同组建渝川燃气公司,在这两个地区铺设管线。管线建成后,预计有近2万多户居民用气。
一开始,渝川燃气公司只准备低调进军燃气市场,然而重庆本地一家媒体的报道打乱了该公司的想法。该媒体以“中石油要做燃气价格杀手”报道此事。文章中称,中石油方面宣布:虽然是燃气市场上的后来者,但其有气矿资源在手,而各燃气公司在资源和价格方面根本不能与中石油相比,所以他们非常有信心靠价格优势争夺重庆剩下的为数不多的燃气市场。
燃气集团的抗议
一石激起千层浪。
该媒体的报道,使重庆燃气集团感到了深深的威胁。该集团宣传部召开媒体见面会,希望媒体能够“主张正义”,对中石油进入燃气市场的“违规行为”进行舆论干预。
重庆燃气集团称,“石油部门直接介入下游市场有悖于国家天然气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
其理由是,天然气行业按产业链分为上游、下游,按照行业分工,石油部门负责天然气开发与长输管线的建设与管理,下游终端销售由城市燃气企业负责。“这种分离状态符合国际惯例,也符合国家天然气管理体系改革上、下游相分离的总体要求。”
重庆燃气集团认为,电力、自来水和天然气供应同属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国家对电力行业进行改革的措施就是实行厂网分离,多家发电厂竞价上网,其目的是为了引入竞争,使处于供电终端的消费者享受优质服务和低廉价格。城市天然气输送管网系统不允许进行重复建设,一方面是由于城市输送管网建设需要投入巨额资金,重复建设将造成资源浪费;另一方面天然气地下管网交叉敷设将埋下严重的安全隐患,因此城市天然气管网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属自然垄断性质。
重庆燃气集团还认为,石油部门要进入从未涉及的下游终端天然气供应具有“先天不足”。因为“中石油缺乏提供安全平稳供气和优质服务的基础设施,石油部门由于自身业务范围的限制,不可能建设城市天然气储配设施,无法满足石油部门直供用户调峰和意外管网事故的要求”。而且,上、下游企业在管理上有很大的区别,石油部门没有下游燃气供应的经验,特别是民用气的管理体系。下游企业经过30多年的发展在城市管网和用户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用户也从这种分工细致的燃气供应上、下游分离的模式中得到了越来越优质的服务和平稳的价格机制,而“管理制度和管理氛围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或依赖强大的资金就可以实现的”。
最让重庆燃气集团担心的是,中石油要做“价格杀手”。该集团称,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国家定价管理,重庆市天然气价格由重庆市物价局统一管理,经过价格听证会,经重庆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只有市物价局有权进行调整,否则都“属于违规操作”。
现在,石油部门利用掌握气源的优势企图大力向下游发展,一旦上游企业实现既产气又卖气的完全垄断状态,将有悖国家打破垄断的宗旨,将打乱国家制定的城市燃气价格秩序,进而可能影响城市燃气发展战略,安全平稳供气和优质服务将只是一句空话,最后买单的还是消费者。
但记者获悉,重庆燃气集团“不准备”将这些意见向上级主管部门(重庆市经委能源处)反映。
中石油违不违规
中石油进入燃气市场违不违规?
2002年12月27日,国家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文件规定: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公开向社会招标选择投资主体,原市政国企、外资、民资在同一平台上竞争,由政府授予企业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某项市政公用产品或服务进行特许经营。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2003年3月联合发了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首次将原禁止外商投资的燃气城市管网列为对外开放领域。随后,众多省市开始在市政公用行业培育多元化投资主体,鼓励各方资金进入水、电、气等市政公用行业领域,将天然气特许经营权推向市场。
何华春说,国家没有明文规定,中石油不能进入天然气终端销售市场,既然这样,中石油进入燃气市场又怎么属于违规呢?而且,世界上一些国家的石油企业,也是从事上、下游一体化经营,这对提升企业的利润有很大的帮助。因而,上、下游一体化反而是一种趋势。
何华春称,中石油在南川、万盛对居民供应的天然气价格将严格按照物价局制定的标准来销售,怎么能够称得上“中石油是价格杀手”呢?又何来“扰乱了天然气价格市场呢”?南川、万盛等地因为比较偏远,相对比较落后一些,因而还没有燃气公司进入该地市场。但是,这些地区的民民使用天然气的愿望比较强烈。因而,中石油此举是顺应民意的。
据中石油天然气管道公司办公室梁主任称,目前,中石油下属的油气田企业里有不少成立燃气公司,为周边的居民直接供气,例如,大港油田就有燃气公司为居民供气,辽河油田正在做加气站。“只不过西南油气田生产的天然气比较多,进入燃气终端销售市场的工作做得比较出色一点罢了。”
针对燃气集团的质疑,重庆市经委能源处主管天然气工作的廖绍国称,目前重庆市有34家天然气销售企业,180万户居民使用天然气。去年,重庆市的天然气用量为26.4亿立方米,其中居民用气量为5亿立方米。为避免重复建设,浪费资源,国家有政策规定,凡已铺设了天然气管网的地区,别的企业不能再铺设类似管网。这34家天然气销售企业都在各自不同的区域内销售天然气。目前,重庆市除了少数县市外,其他地区都被这34家企业瓜分了。
那么,对进入燃气市场的企业有什么要求?重庆市经委能源处副处长陈小平称,《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定:参与特许经营权竞标者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有相应的注册资本金和设施、设备;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有相应的从业经历和良好的业绩;有相应数量的技术、财务、经营等关键岗位人员;有切实可行的经营方案。
就“中石油进入燃气市场是否违规”这个问题,廖绍国的回答非常谨慎。他说,国家没有明确限制中石油不能进入燃气市场,而且中石油成立了地方性的燃气企业,经过批准,已在重庆市登记注册。总之,中石油在区县从事燃气销售已经是既成事实。
他还说,南川和万盛这两个地区因为比较偏远,原先没有燃气企业愿意进入,现在中石油进入为当地的企业和居民供气,与重庆市“促进重庆市经济发展,改善老百姓生活水平”的精神相吻合。
(陶春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