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5月31日消息: 据《四川金融投资报》报道,目前,四川省现有63家A股上市公司中,只有一家还未聘请独立董事,62家A股公司共聘请172名独立董事。
日前,四川省A股上市公司中的近百名独立董事会聚一堂,共庆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第一届独立董事委员会成立,座谈研讨如何更好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按照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负责人的说法,独立董事制度建立之初,由于种种客观原因,独立董事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随着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人们对独立董事制度认识的逐步深化,独立董事在四川上市公司的作用也逐步显现出来。
座谈会上,独立董事们普遍感到自己承受着来自证券监督管部门、上市公司、社会公众投资者以及新闻媒体的多重压力。而四川省证监局官员更是希望独立董事能代表中小股东的利益,加大对大股东的监督力度,促使上市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
制度安排:中小股东维权难
不少独立董事在座谈会上讲到这样一个观点:股份公司本身的制度安排决定了大股东对中小股东权利的剥夺,要靠独立董事的作用改变这种状况很难。
成发科技独立董事、著名的《公司法》研究专家、四川省社科院副院长周友苏说,股份公司中股份民主这种基本制度决定了重大问题应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制度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就意味着大股东对中小股东权利的剥夺。在这种制度安排下,中小股东的利益就可能不被人关注。股份公司是股份民主,谁的股份多谁说了算;董事会是人头民主,独立董事人少起不了作用。
成商股份独立董事、西南财大教授郭元认为,独立董事是公司大股东聘的,要他代表中小股东的利益,很难处理这种关系,因为这里有个机制问题:“大股东聘请我———专门与大股东作对”。“在实际中,如果发生独立董事与大股东间的严重分歧,我会坚持真理,但这也意味下一届董事会会换人”。
不少独立董事都谈到这种情况:独立董事是大股东聘的,我们连中小股东们的面都没有见到,怎样代表中小股东的利益?
著名学者、四川大学副校长杨继瑞说得更干脆:“目前,独立董事的制度安排是绝对不能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在目前的制度安排中没有一条权利、义务与中小股东利益挂钩。独立董事只能代表公司利益、社会公众利益,保证公司合规运行。中小股东利益的维护,是通过公司合规运行、保证整个公司利益、全体股东利益的实现来实现的。”
一些独立董事认为,如果不是中国证监会的强制性规定,不少上市公司是不会聘请独立董事的。既然是必须聘请,公司当然会选择与他们关系密切的、熟悉的人来担任独立董事。这在客观上也造成了大股东与独立董事的某种程度上的默契。
凭良心行事:独立董事的执业底线
几乎所有发言的独立董事都表示,由于他们大多有专家学者、教授的身份,在作出独立意见、独立判断时,均是以自己的人格操守为保证的。换句话说,中国高级知识分子的道德操守是四川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执业的行为底线,不会因为自己是大股东聘请的而作出有利于大股东的事来。
记者特别注意到周友苏在发言中提到的这句话:“大股东提名的独立董事并不是就代表维护大股东利益。但当独立董事的收入成为了谋生的手段时,是不是独立董事会成为大股东的代言人?”言外之意谁都会明白。
目前四川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均是兼职的,谋生的手段并不以独立董事的收入为主。从会上独立董事们反映出的情况看,实际上四川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们在对重大问题作出自己的独立判断和意见时,均是在凭自己知识分子的良心行事。
有业内人士在私下对记者说,就目前中国市场经济的现状,凭良心办事成为独立董事的行为底线,想想真有些令人担心。一位独立董事在发言中讲:“我们不会为一年几万元的报酬而去违背自己的人格操守的。”细想一下,关于独立董事的制度安排就是这样的不严谨?中小股东的利益维护其实寄托在独立董事们的良心上?
人们有理由要求改变这种“仅凭良心行事”的独立董事制度,这种制度应该设计得更严谨、更科学一些。
献言献策:用制度堵住漏洞
独立董事们在座谈会上讲得更多的是,如何在制度上保证独立董事们能作出独立判断、独立意见。
不少独立董事讲到,上市公司往往是在临到董事会召开时,才向独立董事们提交相关的文件资料,独立董事们几乎没有充裕的时间去判断,因而在作出意见时提心吊胆,生怕掉进陷阱。
进而引出独立董事们议论的是,公司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如何判断的问题。
郭元认为,应在制度上对公司送达给独立董事们的文件资料有个最少时间的限制,并规定签字制度,就像法院的文书有个送达时间与签收制度一样。这实际是对上市公司给独立董事的知情权的问题,需要监管部门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给予具体的界定。
(金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