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6月30日消息: 据全景网报道,近日TCL集团发布公告称,自2004年1月以来,利用闲置资金购买央行票据,累计发生额高达32亿元,截止6月29日持有的央行票据余额为13亿元。资金来源其中包括募集资金13亿元。
有证券媒体认为这是TCL集团的生财有道,是一种低风险理财方式。生财有道的背后却是李东生越权、投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违规。
李东生越权
32亿元对TCL集团是个什么概念?相当于TCL集团2003年底净资产22.6亿元的142%,由于年初发行上市募集了大量的资金,2004年一季度末净资产增加至53.5亿元,相当于一季度末净资产的60%. 32亿元巨额投资的决策过程不仅没有经股东大会批准,甚至没有经董事会讨论,仅仅是由TCL集团分管财务的副总裁和总裁批准的。
李东生为TCL集团的总裁,他同时也是TCL集团的董事长。TCL集团总裁权限究竟有多大?
TCL集团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这一条明确了总裁的职权,但在11项职责中并无具体的投资决策权限。
TCL集团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总裁应制订总裁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TCL集团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了总裁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一)公司设立经营管理委员会,总裁为该委员会的当然主席;
(二)经营管理委员会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三)总裁、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四)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五)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但都没有规定总裁的具体投资决策权限。
TCL集团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累计5,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股票、期货、外汇交易等风险投资,以及单项投资额8,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基建、技改项目和单次投资额、收购和被收购、出售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总资产3%以上的一般性投资,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累计超过8,000 万元人民币限额的风险投资及单项投资额40,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基建、技改项目和单次投资额、收购和被收购、出售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总资产5%以上的其它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由此我们可以判断,如果没有经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授权,总裁批准32亿元的短期投资,是越权行为。
查遍TCL集团今年以来的所有公告,但没有发现相关授权。
TCL集团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TCL集团于2004年初发行上市,共募集了资金25.13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募集资金约24.2亿元。截止2004年6月29日,还有18.6亿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占实际募集资金额的76.5%,其中5.6亿元以银行存款形式存放在商业银行,另外的13亿元资金用于购买央行票据。
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变更用途必须经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TCL集团运用13亿元募集资金进行短期投资,而且未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一位银监局官员称TCL集团这一做法“存在问题”,他对于利用募集资金是否属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他认为不好轻易确定。他认为运用募集资金进行短期投资虽然没有被明确限制,但应该要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他认为动用13亿元募集资金不仅需要董事会的批准,还需要股东大会批准。
TCL集团显然没有履行这一决策程序。
TCL集团相关信息披露严重滞后
对于2004年1月,即上市当月,就利用募集资金进行短期投资,并且金额高达13亿元,占实际募集资金额的54%.但TCL集团直到6月29日才披露这一信息,这位银监局官员称TCL集团信息披露是“严重滞后的”,他还认为,6月29日突然披露这一信息有“背景”,可能是“受到相关部门的压力才被迫披露的”。
一位业内人士对TCL集团这一行为作出了分析,他认为两种可能性较大,一是中报披露日期临近,再不披露相关信息,等到中期报告再披露这些信息将较为被动;二是伊利股份国债投资事件受到广泛的质疑,在这一背景下,相关监管部门可能关注TCL集团利用巨额资金购买央行票据这一行为,要求TCL集团履行信息披露。
成峰 楼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