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10月8日据证券日报:10月15日,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回收日期将到,让刚刚度过“十一”长假的投资者对证券市场又有了一份期待。然而,随着市场逐渐转暖,一度非常少见的再融资又红火起来。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公司公布的时间是在征求意见稿发布之后。分析人士指出,其目的不言自明,显然就是希望赶在分类表决机制正式实施之前落实再融资事宜。
争抢再融资末班车
据粗略统计,算上宝钢股份在内,再融资压力已超过400亿元。对此,市场人士表示,随着最近上证综指重上千四,大盘的价值中枢已获得很大程度的提升。在这种情况下,新股发行和再融资就有了实施的基础,上市公司的资金饥渴症难免重现,暂停下来的新股发行也可能随时恢复。
在9月26日证监会颁布《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之后的第二天,华夏银行公布增发不超过8.4亿A股议案。9月28日,中联重科发布公告称,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增发不超过1亿A股。江西铜业也同时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将发行不超过20亿元的可转换债券,该方案将提交11月26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通过。看来,这些上市公司是在和《若干规定》的正式实施进行时间赛跑。市场分析人士指出,历次大涨之后都将迎来一轮新的扩容高峰。而类别表决机制的即将实行,也让这些有再融资意向的公司加紧了操作的步伐。
进入9月份,共有北生药业、同仁堂、南京中商、特变电工、峨眉山等5家上市公司刊登了配股说明书,其中有4家是在9月15日以后刊登的。此外,南宁糖业2003年配股申请已获得核准,预计也将于近日刊登配股说明书。而截至8月底,已过会待发行的配股项目共有11个。这意味着,随着市场形势的好转,这11个项目已经消化了大半。而且,一度推迟实施配股的浪潮软件于9月10日又重新启动配股计划,待10月10日股东大会通过后即可实施。
此外,9月份以增发和转债方式进行再融资的上市公司还有红豆股份、晨鸣纸业、山东海化。在此之前,万科A19.9亿元的可转债已获准发行并已完成路演,宝钢股份增发方案敲定,随时都有可能实施。
类别表决实施时间成关键
与已经获批再融资的上市公司数量相比,有再融资需求的公司数量无疑更多。有市场人士指出,不排除部分上市公司试图赶在分类表决制度正式实施之前进行再融资。从上述拟再融资项目的情况来看,华夏银行增发方案将在10月28日股东大会上审议,江西铜业的转债方案则需要由11月26日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因此,华夏银行和江西铜业等公司的增发方案能否绕开分类表决,则要看《若干规定》正式实施的时间。
对于华夏银行增发如何定价及配售,公司有关人士称,相关问题还未定。至于公司的此次增发是否会受分类表决制度及传说的强制分红制度的约束,该人士表示,因为有关制度并没有出笼,所以还不清楚。如果到时没有新的规定出台,则按目前的规定实施。
按照目前的规定,增发股票超过总股本20%,需要得到50%以上流通股东同意。而华夏银行目前的总股本为42亿股,这次董事会提出的增发规模刚好不超过总股本的20%。分析人士指出,华夏银行的这个决定是在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的制度,尽其所能圈到更多的钱,并让流通股东拿它没办法。
但也有证券分析师表示,《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预计很快将会正式推出。因此,上市公司刻意躲避分类表决的可能性不大。而且,即使分类表决正式出台,上市公司的再融资方案也未必不能获得投资者的认可,这主要取决于上市公司再融资后的业绩及成长性,以及再融资的价格,当时的市场环境也是其再融资成功与否的一个重要因素。
证星点评:
证监会 《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可以说, 随着分类表决制的即将实施,中小投资者有望在真正意义上当家做主。而证券市场中的融资者却并不一定会对 分类表决制投赞成票,毕竟,内地证券市场成立十余年以来,融资者已经习惯于向市场张开“血盆大嘴”,吞噬着永远不用归还的金钱,一旦分类表决制得已顺利实施,意味着融资者失去了取之不尽,用之不完的资金源。由此我们看到不少上市公司希望赶在分类表决制实施前,千方百计地挤上再融资的末班车,据统计以宝钢股份等为首的再融资计划,超过400亿元 。
结合近期两级市场表现,股指呈现先扬后抑走势,大部分机构投资者基本在节前的行情中按兵不动。或许,以基金为首的机构投资者提前获得某些新股发行和大规模再融资实施计划,正由于他们的裹足不前,才使得1400点得而复失。历史多次证明融资速度过快,往往会给两级市场带来较大的负面作用,要在发展中解决和协调好证券市场中所形成的结构性矛盾,还需用某证券官员所讲的“改革的力度与发展的速度以及同市场的承受度相结合才行”,唯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证券市场欣欣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