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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明确汇达定位:暂不介入央行再贷款处置

证券之星 作者:王治国 2005-08-01 08: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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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杜艳
  
北京报道
  
  半个月前,北京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5楼,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汇达”)悄然挂牌;半个月后,装修完毕的办公室内已经有少数工作人员就位,但几块牌子却用厚厚的米黄色牛皮纸包得严严实实。

  没有灯光,偌大的五层显得空空荡荡。7月28日,汇达办公区内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一层都是公司的办公区,但“公司还没有营业”。

  同一日,来自汇达的全资出资方——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消息称,他们昨天刚刚接到了银监会关于汇达公司章程的审批件。
  
  汇达职能:三部委达成一致

  汇达挂牌,曾被视为两年前央行一项议题的圆满结局。

  两年前,央行提出,成立一家独立的资产管理公司专门处置旗下巨额的不良再贷款。从那以来,央行为此付出了诸多努力。而在汇达的申请报告中,其职能部分亦提到了“央行再贷款”的内容。很自然地,汇达被外界同“央行1.8万亿再贷款处置人”联系在一起。

  但现在看来,这一理解显失偏颇。

  “汇达只是一家承担特殊任务的资产托管公司,在职能上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有着本质的区别,并不是媒体所言的第五大资产管理公司。”银监会监管一部主任阎庆民说。

  阎还指出,“汇达主要负责央行广东省分行历史遗留的专项贷款的清收工作,并不介入央行再贷款的处置及其他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它的职能和存续期限是有限的。”

  汇达的前身是光大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光大资产”)。汇达呈交银监会的资料显示,汇达注册资本金1亿人民币,其中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出资9000万元,信达的下属子公司——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00万元,分别拥有90%和10%的股权。

  财政部在最初关于光大资产体制变更的回复意见中,曾经提到两点:一,“光大资产专门处置与央行历史遗留资产负债问题有关的资产,不得参与处置与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有关的其他资产”;二,“光大资产公司必须于2006年底前完成资产处置工作并关闭清算”。

  但在后来的磋商中,汇达的职能进行了微调。

  银监会对汇达公司章程的审批指出,汇达将“专门接收并管理和处置中国人民银行历史遗留的资产,对上述资产通过债务追偿、债务重组、资产置换、转让与销售、委托处置及其他方式进行处置”,以“最大限度地回收资产、减少损失”。

  而所谓“历史遗留的资产”,在银监会的官方口径中,被严格表述为“特指中国人民银行原广东省分行系统的历史遗留资产,及人民银行系统投资在广东、海南和广西北海的房地产项目”。

  其中,“广东省分行系统历史遗留资产”,银监会准入处认为,“大体上是指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出台之前存在的问题资产”。

  就此认定,财政部和银监会目前已经达成一致。财政部金融司二处一负责人在电话中谨慎表达了他对银监会审批函的认同:“关于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职能审批,由银监会决定,以银监会的意见为准。”

  7月28日,电话中,央行金融稳定局一位人士也默认了银监会的汇达职能批文。

  这意味着,汇达目前的职能已被严格限定,与央行系统庞大的“再贷款”无缘。“如果汇达今后要介入央行再贷款的处置工作,必须重新递交申请,并经过银监会的审批。”银监会监管一部准入处一位负责人说。

  也许正是鉴于此种“专项处置”定位,汇达的存在期限,相较于四大资产管理显得更加短促。在各监管方达成的最终意见里,虽然去掉了“2006年的一年之限”,但是依然希望“尽快处置完毕,并关闭清算。”

  在此期间,汇达更像是帮助央行进行专项贷款处置的一个中介公司,做的是一笔“中间业务”。“央行的债权人身份不会发生变更,不存在债权转让的问题,汇达只是帮助回收不良资产。”阎庆民说。
  
  “专项贷款”由来

  承光大资产之前辙而来,汇达的职能定位并不意外。

  可以说,迄今为止,汇达的更名与更换体制所带来的最大受益即在于:终于享受到了资产管理公司的政策待遇。而除此之外,在职能上,汇达并没有超越光大资产的职能范畴。

  1998年12月,作为一家专项清收央行广东省分行专项贷款中不良债权的机构,光大资产应运而生。该公司由光大(集团)总公司及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共同出资1亿人民币,总部位于广州。

  就当时而言,光大资产的诞生非常必要。“如果不成立一个公司,处置的时候账都不好做,牵涉到清收时,也需要一个独立的法人单位出面。”银监会一位人士指出。

  但另一方面,光大资产也有着自身的特殊性。一位资产管理公司人士称:“虽然是光大出资,但是在处置工作上,实际上是央行在操刀。”

  这些专项贷款主要形成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主要集中于广东和海南。

  当时,在“强财政、弱金融”的格局下,中央银行既负有货币政策的职能,也承担了部分商业银行的贷款职能。央行的大量资金以专项贷款形式,通过国有商业银行的账户,发放给国有工业企业,以及支持“三线”企业、“老少边穷”地区的经济发展和14个沿海港口城市及经济特区开发等。

  这部分贷款的使用具有“准财政补贴”的性质,债权并不清晰,回收情况一直不容乐观。其沉淀的大量不良资产,有相当部分转化为海南的房地产。

  有监管人士称,从性质上说,这种历史遗留的专项贷款和央行再贷款有着本质区别。

  所谓央行再贷款,即中央银行贷款,是指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是中央银行调控基础货币的重要渠道和进行金融调控的传统政策工具,习惯上称作再贷款。再贷款一般用于缓解金融机构短期的货币支付压力。中央银行再贷款的对象是经中央银行批准,持有银监会等监管机构颁发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并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

  为了解决历史遗留之专项贷款的不良资产,央行耗资不菲,效果却不佳。为了加强集中处置专项贷款的力度,汇达作为一家可以覆盖全国的公司,联信达之手,或许更有利于提高处置水平。

  相关人士透露,汇达今后的人员将主要来自于四方面:央行、信达、原光大资产、社会招聘。

  对这些即将进入汇达的人来说,他们最关心的也许是:完成专项贷款处置后,汇达究竟会重新申请介入央行的再贷款处置业务,还是如期关闭?

  这一点,目前尚无法判断。在银监会的官方表态中,汇达虽有“处置特定资产”的职能之限,但这家刚刚诞生的政策性机构,依然被寄予商业化运作的期望。“我们作为监管机构,希望为所有的市场主体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实现信息透明化。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推进,银监会将督促汇达完善公司治理,完成好这一特殊时期的任务。”阎庆民说。(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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