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清欠"攻坚战全面打响
目前沪深两市约有480家上市公司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的问题,占款金额累计近480亿元,相当于全部上市公司去年上半年净利润的一半。而根据有关规定,大股东占款务必在2006年底前偿还完毕。为此,中国证监会及沪深证券交易所均将"清欠"列为今年监管工作的重点,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春节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即召开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清欠"专题会议,具体部署上市公司今年的"清欠"工作计划,并将"清欠"工作列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
而在春节前召开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更是明确提出,今年要集中解决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
种种迹象表明,一场围绕上市公司"清欠"的攻坚战正全面打响。
被占款近480亿
大股东占款问题堪称中国证券市场的一个老话题。长期以来,一些大股东凭借着对上市公司的绝对控制地位,将上市公司当成了"提款机",通过种种手段将上市公司募集来的资金或经营所得据为己有,直至使上市公司沦为空壳。还有一些非上市公司,为了达到上市圈钱的目的,利用上市公司重组之机,借壳或者买壳上市,控制上市公司之后,便露狰狞之相,行掏空之实。大股东的这些随心所欲行为,造成了上市公司资金的黑洞。
资料显示,2002年底,中国证监会曾对1175家上市公司进行了普查,发现676家公司存在大股东占款现象,占款总额为967亿元;2003年,大股东占款有明显下降,当年共有623家公司被占用资金,总额为577亿元;2004年,仍有大量上市公司存在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现象,累计占用资金额虽与2003年相比有所下降,但仍达509亿元左右。2005年,因上市公司年报刚开始披露,占款金额尚不明朗。但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05年6月30日,两市还有480家上市公司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的问题,占款金额累计近480亿元,相当于全部上市公司去年上半年净利润的一半。在这480家公司中,262家公司占款金额不到5000万元;5000万元到1个亿的有54家;占款金额高于1亿元的公司有108家,其中又有6家占款金额超过10亿元。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严重影响了上市公司日常经营,侵害了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
今年底必须偿还占款
为了尽快根治大股东占款这一"顽疾",去年管理层出台了多项措施。
2005年4月,国务院研究部署资本市场改革发展重点工作,确定了当前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重点要做好的五项工作。其中,明确指出全年要"重点解决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
同年6月,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集中解决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重点解决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并规定各证监局要把这项工作作为评价考核上市公司监管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在年内基本解决本辖区历史形成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问题。由此,全国范围的"清欠"工作正式拉开战幕。各地证监局纷纷表态,力争在短期内解决各自辖区内这一"顽疾"。
为防止年年"清欠"年年欠的现象出现,去年11月管理层再出"狠招":为上市公司"清欠"设下时间大限。11月1日,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其中明文指出,严禁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金,"对已经侵占的资金,控股股东尤其是国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要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现金清偿、红利抵债、以股抵债、以资抵债等方式,加快偿还速度,务必在2006年底前偿还完毕。"
沪深交易所严密监控
此后,沪深证券交易所根据《意见》的要求,在2006年的首个交易日发出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存在资金被占用情况的,应当在2005年年报披露前制订具体的清欠方案,列明采用现金清偿、红利抵债清偿、股权转让收入清偿、以股抵债清偿、以资抵债清偿等清偿方式的具体金额,同时按月份列出清欠方案实施的时间表,确保在2006年底之前彻底完成占用资金的清理工作。若上市公司制订的清欠方案不能确保在2006年底前彻底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的,交易所将要求公司重新制订方案。
有关业内人士指出,无论如何,《意见》的出台使"清欠"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在接下来的十个月内完全解决欠款绝非易事,目前还有不少因素阻碍着上市公司的清欠进展。因此,清理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市场各方的积极配合和共同努力。
证星点评:
大股东占款问题是中国证券市场一个老话题了。投资者将辛辛苦苦积攒的血汗钱投入资本市场,往往换来的就是最终的血本无归。据不完全统计,经过管理层连续数年的治理,截止2005年6月30日,两市还有480家上市公司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的问题,占款金额累计近480亿元,相当于全部上市公司去年上半年净利润的一半。大股东前赴后继,屡占屡批、屡批屡占!誓将占款进行到底的决心和勇气可谓惊天地泣鬼神。上市公司就是提款机,就是摇钱树,就是大股东自己家厨房里的冰箱。
让大股东去大街上“掏”十块钱,他们未必敢;但他们从上市公司掏走百亿计的资金,绝对眼皮都不眨一下!反差何以如此之大?原因只有一条:在这个市场里犯罪成本可以忽略不及。管理层这些年不能说是不作为:法规文件出了不少,谴责公告也发了一大堆。效果却依然小的可怜。“刑不上大股东”的市场里,一纸谴责通告的威慑力也就可想而知了。
值得欣慰的是,管理层自去年下半年发动的“清欠”风暴让这个市场明显感觉到了一丝不同以往的气息。而尚主席“大股东占款是一种违法行为”的论述也让这次“清欠”战役的威慑力得到了足够的提升。后续进展如何,投资者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