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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谈刘志军案:实施财产申报制度缺两条件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孙春芳 2011-06-23 08: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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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产公示制度待破局

  除了公众关注的刘志军案和公车改革之外,吴玉良还就官员财产公开制度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吴称,中纪委一直以积极的态度推进此项工作,比如《2008年-2012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纲要》中就规定了要对这项制度抓紧研究和论证;去年重新修订和颁布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也做了一些规定,包括要申报个人的收入、子女配偶的从业、房产、投资等情况。

  另据本报了解,地方也一直在试点推进。

  2009年1月,新疆阿克勒地区率先实行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包括阿勒泰地区辖区内六县一市四套班子、公检法、地直机关全体县(处)级干部,都在阿克勒廉政网上公布了自己的财产,此举被世人广为关注,在全国引起轩然大波,被认为是官员财产公示的“发令枪”。

  然而,枪响之后,跟从者寥寥无几。时至今日,只有为数不多,且行政级别较低的一些县、镇在继续这项未竟的事业。

  今年两会期间,监察部部长马馼介绍官员财产公示法规起草进度时曾介绍,目前监察部有专门部门在起草建议稿,但具体过程暂时不能对社会公布。

  彼时,对于财产公示主体,马馼称目前已有多种方案,可能从准备提拔重用的干部做起,也有可能从分管建筑、房地产等高危岗位官员入手。但目前尚无定论。

  然而,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的推进,却很重要。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直言,近年来党和国家的反腐力度越来越大,然而给社会公众的感觉是“越反越腐”,其根本症结在于没有建立起公务员财产公示制度等监督机制,而财产公示制度之所以姗姗来迟,其根本原因在于强大的利益集团已经形成,要破除很难。

  对于该制度的难点,吴玉良称,目前有两个方面条件还是欠缺的,一是要建立起社会的诚信体系;第二个是信息统计体系,“没有这两个体系的建立,这项制度实行起来是比较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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