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行业新闻 - 正文

宁夏开始调整电价 每千瓦时最高降0.3元

来源:新华网 2015-03-04 16:04:5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介绍,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扶持服务业、农业发展,降低小微企业负担,从2月1日起宁夏调整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范围和峰谷分时电价企业范围。

据了解,此次电价调整将居民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城乡居民家庭住宅小区内的公共场所照明、电梯、电子防盗门、电子门铃、消防、绿地、门卫、车库等非经营性用电)、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用电及监狱监房生活用电纳入居民电价范围;将农产品初加工、贮藏用电纳入农业生产用电范围。

峰谷分时电价是把一天二十四小时分为高峰、平段、低谷三个时段。每个时段各为8小时。高峰时段:8:00-12:00,18:30-22:30;低谷时段:22:30-6:30;其余时段为平段。调整峰谷分时电价企业范围明确把100千伏安及以下的商场、超市、餐饮、宾馆等无法避峰用电的企业,不再纳入执行峰谷分时电价范围。

另外,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范围调整以后,相关用户电价将从较高的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调整到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电价将下降0.3元/千瓦时左右,预计每年减少电费3000多万元;峰谷分时电价调整政策涉及6万多商户,预计可减少相关服务业企业电费支出3000多万元。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