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关于证券从业人员能否直接入市买卖股票的问题一直广受市场关注。近日,证券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草案明确证券从业人员可以买卖股票,但也作出了相应的规范,未来证券从业人员拟可炒股。
放开是大势所趋
根据草案,证券经营机构、证券交易场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证券从业人员,应当事先向其所在单位申报本人及配偶证券账户,并在买卖完成后3日内申报买卖情况。
同时,修订草案规定,证券经营机构、证券交易场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建立从业人员买卖证券申报、登记、审查和处置等管理制度,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中投证券江苏分公司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投资顾问表示,“以前禁止证券从业人员炒股是为了防止操纵市场和规避内幕交易,以及‘老鼠仓’的出现,现在解禁则是与国际接轨,在国外的成熟市场,从业人员合规合法持有股票是正常的,只要监管措施完善,就可以有效规避这个问题,放开是大势所趋。”
从业者炒股长期存在
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在调查采访中发现,尽管证券公司有着严格的买卖股票申报制度,但愿意被采访且保证说真话的基层岗位员工告诉记者,“他们炒股一直就长期存在,彼此都心照不宣”。
“我本人是禁止炒股的,但我的父母、配偶并没受到限制,现在是牛市的行情,做不到眼睁睁的踏空,用家里人亲戚朋友的账户炒股也不会有人去查你,身边所有的同事就没有不炒股的。”某券商营业部的一位投资顾问表示。
某证券公司营业部总经理告诉记者,他们营业部有十多位投资顾问,按照规定这些投资顾问是不允许炒股的,但是你是投资顾问,你自己都不炒股,怎么去指导自己的客户炒股呢?这不科学。
该营业部总经理举例说明:“现在开两融的客户很多,投资顾问必须要熟练的掌握开户的所有流程以及交易办法,不允许这些投资顾问开两融业务炒股,大家就只能将开户流程的每一步页面都打印下来,客户遇见麻烦来咨询的时候,投资顾问就翻到那一页去找,用起来非常不方便,投资顾问自己不能熟练的操作两融业务,根本没有办法去教客户操作。”
一位从业十多年的证券公司老员工对记者说:“目前监管机构对于证券从业人员也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定期抽查,所以目前的股票申报制度有些形同虚设,放开和不放开也就那么回事,谁也没有当真过。”
禁令对部分从业者不公
对于此前从业人员不能炒股的政策限制,不少证券从业人员表示并不公平。某券商综合管理部的相关人士表示,自己的岗位就是个服务机构,不可能接触到内幕消息,却因此丧失了炒股的资格,到哪里说理去?
“这个行当不守规矩的,都会借用他人账户操作,禁止从业人员炒股并不能禁止内部交易,但反而使得老老实实的从业人员无缘证券市场,这个貌似不太公平,守法者反而吃亏了”,一位证券从业人员如此表示。
散户对此有异议
证券从业人员可以炒股消息一出,一般投资者显得不乐意了,一位资深股民谷先生表示 “这帮消息人士也来炒股,若不加限制,我们更弱势了,谁都知道A股是个消息市,作为从业人员很多信息是近水楼台,能先知先觉,我们小散户存在和他们信息不对称,处于不利地位,若从业人员利用承销、重组等信息优势提前介入,我们哪里能玩过他们。”
另一位资深股民刘先生也提出异议:“券商都有自营和资管业务,这两类的工作人员绝对可以接触到第一手的信息,如果放开过去的禁令,再没有更好的监管机制的话,那老鼠仓将越来越多。”
解禁后更需加强“老鼠仓”监管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教授、法学博士、金融学博士后顾雷近日发文表示,允许证券从业人员炒股,目的是把他们的账户置于阳光之下,允许他们正常投资获利,并不是说证券市场今后就不存在证券违规犯罪了。那些涉嫌证券违规犯罪的内幕交易和老鼠仓,仍然会使用非常隐蔽的股票账户。因此,如果认为草案修改了,股票市场就 “天下太平”了,就没有证券违规犯罪了,那才是天真的想法。
未来,仍然要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尤其是立法机构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证券法解禁证券从业人员炒股,从某种意义上说,只不过是可以让他们之中的大多数人不必再使用他人账户,并不会改变或者消除现在证券市场中存在的证券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的现实。作为立法机构、证券监管部门仍然需要提高警惕,保持清醒头脑,对证券违规犯罪继续保持应有的预防和打击的态势。
对此,建议由中国证监会颁布《特别规定》,规定证券从业人员不申报、隐瞒申报或者虚假申报的,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扣或者吊销证券从业资格、暂扣或者吊销证券营业执照及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对于造成证券市场股票价格发生重大波动的,或者由此产生恶劣社会(市场)影响的,还可以追加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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