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行官方微博“央行微播”11月19日消息,为加快建设适应市场需求的利率形成和调控机制,探索常备借贷便利利率发挥利率走廊上限的作用,结合当前流动性形势和货币政策调控需要,人民银行决定于2015年11月20日下调分支行常备借贷便利利率。对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隔夜、7天的常备借贷便利利率分别调整为2.75%、3.25%。
此前,央行10月对11家金融机构开展SLF操作时的利率为3.35%。
对于央行下调SLF利率,招行评论称,此举意味着央行设定了利率走廊的上限,是利率走廊管理的具体体现,当市场利率触及上限时,央行可以及时提供流动性,平抑市场利率,此次特别提及针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对中小银行的扶助之意明显。
此次调整是随行就市的体现,也有引导市场利率下行的意图。表明目前已进入新老基准利率体系过渡阶段,新的基准利率体系呼之欲出,但仍有待央行进一步明确,也是央行货币政策从数量型调控向价格性调控转变的体现。还不能认为央行调整SLF利率等同于降息。
海通证券姜超表示,本次SLF下调顺应低利率环境,货币宽松延续;与国内通胀匹配的货币利率应该在2%左右,无论是逆回购利率低位、降准投放流动性、IPO取消预缴款、还是下调SLF利率,都旨在呵护资金面,货币利率低位无忧。利率市场化后,逆回购利率成为基准利率,SLF、SLO、MLF和PSL利率形成从短期到长期的利率走廊,SLF利率为隔夜和七天回购利率封顶,新传导机制开始生效。
中信证券称,央行调整SLF利率是参考欧央行利率走廊模式的制度完善,不代表货币政策取向变化。此次调整是针对数次降准降息的适应性调整,上一次有确切记录的SLF操作是在2015年3月,隔夜利率为4.5%、7天利率为5.5%,其后的操作利率并不知晓,但是当时的7天回购利率为4.8%,SLF利率与其利差也在70bp左右;因此,此前利率显然虚高,此次属回归合理水平的正常调整。
方正证券也称,央行公布调降SLF利率的行为更多是信号意义,强化SLF作为利率走廊上限的指标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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