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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个月整改后 地方金融办如何接手P2P监管

来源:经济观察报 作者:胡群 2016-01-04 10: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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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对于P2P行业来说,是“冰与火”的一年,特别是在年底,“野蛮生长”的行业终于引来了初步的监管指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正式发布,宣告着P2P行业全面向正规军转型。然而,面对转型压力的不仅仅是P2P平台的运营者,根据《办法》要求,地方金融办与银行等机构同样需要做好充分准备。

对于《办法》所规定的内容而言,多位从业者及观察人士向经济观察报表示,绝大多数平台也许很难在给定的18个月的期限内完成转型。2016年对于P2P机构而言,将注定很艰难,但更艰难的可能在18个月后的2017年。

考验P2P平台运营能力

银监会在文件中明确表示,网贷作为互联网金融业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的发展呈现出机构总体数量多、个体规模小、增长速度快以及分布不平衡等特点。

网贷之家统计数据显示,至2015年12月底,网贷行业运营平台达到了2595家,相比2014年底增长了1020家,全年网贷成交量达到了9823.04亿元,相比2014年增长288.57%。2015年10月网贷历史累计成交量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而截至2015年12月底历史累计成交量已经达到了13652亿元。按目前增长态势,预计2016年全年网贷成交量或超过3万亿元,但是随着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落地,2016年全年网贷成交量将存在一定变数。“由于进入门槛低、监管机制不完善,P2P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也难免鱼龙混杂、泥沙俱下,不少挂名普惠金融、挂名网贷旗号的民间金融机构不断出现,一些平台名义上宣扬拥有优质的资产,撮合借贷双方直接交易、帮助缓解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实际上却是搞监管套利,做着非法集资的事。”玖富高级副总裁兼首席战略官林彦军称。《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指出,网贷行业形成以来由于监管政策和体制缺失、业务边界模糊、经营规则不健全等,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一是缺乏必要的风控,不少网贷机构经营管理能力不足,时有经营者卷款、“跑路”等事件发生,严重影响市场参与者信心和行业声誉,且不少网贷机构网络信息系统脆弱,易受黑客等攻击,存在客户资金、信息被盗用的安全隐患;二是缺乏必要的规则,不少网贷机构为客户借贷提供隐性担保,由信息中介异化为信用中介,设立资金池、挪用客户资金,存在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隐患,影响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三是缺乏必要的监管,不少网贷机构游走于合法与非法之间,借用网络概念“包装”,涉嫌虚假宣传和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活动,损害社会公众利益;四是缺乏健全的外部环境,网贷行业有关信用体系建设和消费者保护机制等不健全,成为行业健康发展越来越明显的障碍。

网贷之家数据显示,2015年全年问题平台达到896家,是2014年的3.26倍。问题平台层出不穷,而由于平台信息披露不清晰,甚至连不良贷款率都没有准确口径及大致数。缺乏行业及机构准确数据,势必难以准确把控风险,因此银监会要求网贷平台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监管细则对P2P为‘信息中介’这一定义已明确,如果严格执行的话,可能导致一大部分平台在明年就经营不下去。”网贷之家创始人徐红伟表示,信息中介定位,对平台的互联网运营能力要求非常高。在当前2000多家正常运营平台中,处于100名或200名以后的很多平台互联网运营能力不太行。这将导致2016年一大部分平台,不堪运营成本,加之线上资金获取的成本较高,而被迫合并或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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