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级地方两会相继召开,各地政府对于地方债的管理成为热点。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1月22日,已经公布2015年地方债限额的省份就已达到25个,全国绝大部分省份债务率处于安全水平。但值得注意的是,贵州省和辽宁省的债务率分别达到120.20%、197.47%,超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划定的100%债务率红线;此外,云南省与内蒙古自治区的债务率分别为111.23%、104.70%,也略有越过红线。
“在供给侧改革以及产业转型升级创新的大背景下,地方政府一方面要对存量债务进行有效消化置换。另一方面,还要对产业升级的刚性资金需求予以支持。地方政府按照市场化原则发行自发自还的地方债,对于完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以及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具有重要意义。”财经评论家温鹏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分析认为。
但温鹏春同时表示,若地方债的发行规模过大,不仅加大了地方债风险的潜在隐患,同时还会导致债务风险上升。
《证券日报》记者梳理省级政府工作报告发现,与持续增长的投资规模来看,即使加大地方债券的发行额度,它所能起到的作用仍然比较有限。
据河南省政府工作报告,河南省2016面将启动“1816”投资促进计划,将在10大领域集中力量推进8000个左右重大项目实施,确保完成投资1.6万亿元;福建省政府表示,2016年省重点项目共计1355个,总投资高达3.37万亿元。
“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债券对于缓解资金流动性具有重要作用,但面对大量的资金需求缺口,地方债发行规模依然明显不足。”温鹏春表示,鉴于此,地方政府应加大对于新增项目的把控力度,避免重复建设。此外,还应从源头上对于那些不符合供给侧改革的项目进行压缩,进而减轻地方债务负担;另一方面,还可加大对于社会资本的引入和调动力度,采用共同基金等多种创新合作模式推动项目进行;其三,对现有资源进行提质增效,同样也是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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