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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机倒把” 市场经济与当下的互联网金融

来源:网贷之家 2016-02-14 10:4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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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互联网金融领域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一是大量问题平台跑路甚至涉嫌非法集资,二是监管趋势的从严。是不是互联网金融本身存在难以克服的弊端?或者是我们的金融政策在自由化方面走得过头了?抑或是金融自由之路还远远走得不够?

吴卫明博士认为,如果回看改革开放近40年的历程,回顾那段与“投机倒把”相伴的岁月,相信人们会有自己的判断。

一、“投机倒把”与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不是一个很新的名词,但却是近十年来国人为之付出、为之争取,并从中受益的经济形态。

市场化的道路从来就不是一帆风顺,甚至是充满艰辛和荆棘。任何经济管制都有着冠冕堂皇的理由,计划经济最早的合法外衣是“公有制的先进性”,与之违反者起初被称为“资本主义尾巴”,后来被称为“投机倒把”。轻则被打入另类,重则锒铛入狱。而金融领域实施管制最冠冕堂皇的理由则是“金融安全”和“金融稳定”。

人们不用思考其中的逻辑和经济原理,只要不是监管机构发了许可证的金融机构,就一定会把国家的金融搞乱。然而,金融的逻辑真是这样吗?如果能够回溯中国的市场经济发展历史,就能得出更为全面的结论。

对于这段不算太久远的历史,相信很多国人仍有记忆。改革开放初期,因违反管制经济,追求经济自由而被冠以“投机倒把”的案例并非天方夜谭,而是实实在在的时代烙印。计划经济时代的国有大工厂、大商店、大旅馆、大农场,从来就没能给国民带来基本的物质满足,从短缺的消费品到更加短缺的农产品。80年代初的商贩们(很多人后来成为了叱咤风云的企业家)通过摆摊、开小店、长途贩运、倒买倒卖,刺激了市场需求和生产,为国民带来了物质的不断满足。

但是,那个时代的商人,同样也承受着巨大的社会压力。法律和政策不够清晰,始终游走在“投机倒把”的边缘,消费者一方面享受着新商业带来的利益,一方面却在内心轻视甚至蔑视每一个“投机倒把”者,并为其被“依法打击”而欢呼。这场属于自由经济者的梦魇,直到国家旗帜鲜明提出市场经济,以及刑法中废止了“投机倒把罪”之后,才被终结。

“投机倒把罪”是市场经济的死敌,所幸的是,这样的罪名已经被扔进了历史的垃圾堆。当然,需要说明的是,“投机倒把罪”是一个口袋罪,在受到该罪名惩处的犯罪者中,既存在部分因为欺诈、假冒伪劣而受到处罚的情况,也有部分仅仅是因为侵犯了当时的经济计划、流通体制、价格管制体制而受罪。对于后者,并不具有道德上的不正当性和经济上的危害性,这也是“投机倒把罪“最终被废止的社会根源。

市场经济在中国已经确立了很多年,对于市场化带来的好处,已经毋庸置疑,人们现在更愿意争论的话题是:如何约束和限制市场化带来的一些弊端,而非回到计划经济。但是,对于金融领域,这个问题仍然存在模糊认识。

二、双轨制下的金融

对于当前中国金融市场的情况,吴卫明博士认为,与改革开放初期的价格“双轨制”有一定的相似之处。按照双轨制的制度设计,对于基本生产资料和物资,在国有企业和国有商业流通体系内,存在一个计划内价格,而在非公有经济体系内存在一个计划外价格。计划内价格往往优于计划外价格,从而体现了公有制为主体的政策和立法思路。

然而,愿望是美好的,现实是苍凉的。双轨制并没有挽救国有经济的困局,反而带来了“制度套利”和“指标倒卖”,掌握计划权力的人以及接近这种权力的人,通过套取指标并倒卖,聚敛了巨额社会财富。而市场参与主体能否经营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不能买到计划内的物资,哪怕是行贿和层层加价。双轨制扭曲了价格机制,扭曲了市场机制,最终灰溜溜的退出了历史舞台。

当前,金融市场也有类似的双轨制。持牌金融机构依靠监管授予的金融许可证,能够在远远低于社会公允融资成本之下获得资金,并赚取较高的无风险利差。而民间金融机构则在政策之外灰色生长,虽然已经具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和巨大的市场需求,但由于没有许可证,而不得不按照很高的资金成本获得资金。

由于资金成本高昂,为了获得利差和覆盖成本,不得不将资金投放给愿意承担高额利息的借款人或融资方,而这些借款人和融资方往往是传统金融机构不愿授信的高风险客户。虽然我国有关金融法规并未明确禁止社会资本进入金融领域,但事实上金融许可证的获取远非合规和达标那么简单,而是需要经过监管机构的“特许”程序。

某种意义上说,持牌金融机构与民间金融机构相比,抛开风控水平不说,仅仅是资金成本,就使其占据了竞争的绝对优势。而资金成本的根本因素在于,能否合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合法取得公众的“资金信托”。互联网金融从业者,即使是审慎经营、诚信经营,但由于资金成本高昂而导致的无风险利差空间较小,也会使其更容易面临流动性危机。

一旦流动性危机发生,由于在未获得金融许可证情况下吸收公众存款,或者类似于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将会使其陷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陷阱。

当然,对于集资诈骗等情况,不在本文讨论范围,因为集资诈骗本身带有诚信和道德判断,无关金融政策的取向。

三、金融领域的市场经济规则有待确立

我们看到,市场经济在过去的几十年里给国人带来了巨大的福利,冲破管制的人从最初的“投机倒把者”成为了经济英雄。在全球范围内,冲破市场界限和国家界限的市场化浪潮仍在继续。

中国加入WTO后,与更多国家和区域组织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不断签署,关于金融等服务贸易开放的呼声日渐高涨。我们不能简单的将金融的市场经济与金融稳定挂钩,而是应该从市场经济的发展历史中汲取经验,去完善和构建金融领域更为自由和市场规则。

双轨制的弊端显而易见,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与其灰色存在,不如顺应历史潮流,按照门类,按照基本的准入条件和监管规则,赋予其从事各类金融业务的资质和许可证。

吴卫明博士认为,一味靠门槛限制,无法解决当前互联网金融领域存在的问题。只要市场还存在着较大的利率空间和投资需求,就会有社会资本进入金融领域。这是资本的天性,无关道德。法律和监管规则如果不能顺应这一趋势,其政策效果就会大打折扣。法律和监管规则要做的不是竖起篱笆,而是一视同仁的监管。

投机倒把罪已经成为历史,市场化的历史脚步无法阻挡,金融也不会是例外。供给侧改革的最大意义,除了高科技产品和新兴消费品的供给,还有金融等现代服务业的新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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