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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出台互金发展意见 支持互金企业上市

来源:网贷之家 2016-02-26 11: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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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障措施

(一)夯实发展基础。

1.推进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宽带河北”建设,优化长途骨干网结构,全面推进宽带网络光纤化改造,光纤到楼、入户、进村,扩大4G和WiFi网络的覆盖范围,建设“无线城市”,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加快构建多种方式互为补充,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推进基于北斗卫星导航连续运行基准站、地理信息时空云平台建设,实现京津冀现代测绘基准、数据标准等一体化。(省通信管理局、省地理信息局负责)

2.打造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基地。加快张北和承德、廊坊、秦皇岛等地大数据中心建设,积极承接北京市大数据产业转移,发展大数据分析应用等信息服务业,促进产业聚集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负责)

3.保障网络和信息安全。加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制定和完善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关键—21—软硬件采购前的网络安全检测评估。做好国家信息安全专项的申报工作。(省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二)加强智力建设。

1.加强应用能力培训。依托党校、行政学院等,加强对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互联网 ”、农村电子商务等知识培训。组织实施重点制造业和农业领域企业家“互联网 ”培训专项行动计划。依托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的智力资源和研究平台,建立一批联合实训基地。采用多种方式加大对“互联网 ”相关知识、重点工程、成功案例等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互联网的认识和运用水平。(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教育厅负责)

2.加快复合型人才培养。鼓励省属高等学校合理设置“互联网 ”相关专业,在专业教学中积极引入国内外前沿研究成果。鼓励各类学校聘请互联网领域高级人才作为兼职教师,加强“互联网 ”领域实验教学。鼓励校企、院企合作培养“互联网 ”专业技术人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3.加强高端人才引进。充分利用“百人计划”“巨人计划”平台,吸引互联网领域领军人才、特殊人才、紧缺人才在我省创业创新和从事教学科研等活动。加大对海外人才的引进力度,支持通过任务外包、产业合作、学术交流等方式,充分利用全球互联网人才资源。(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三)加强政策支持。

1.实施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在钢铁、装备、石化、能源以及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选择具有基础性、平台性、公益性和示范性的重点项目,加大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分步骤组织实施“互联网 ”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打造新的产业增长点。(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2.推进政策创新。在石保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探索开展“互联网 ”创新政策试点,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破除新兴产业行业准入、数据开放、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政策障碍,创新风险补偿机制,打造“互联网 ”生态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网信办负责)3.加大融资服务力度。鼓励各类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投资“互联网 ”工程项目和中小微创新创业公司。鼓励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增信、债券融资等方式支持“互联网 ”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互联网 ”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和上市融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与金融服务,鼓励开发性金融机构为“互联网 ”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有效融资支持。(省金融办、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发展改革委、河北银监局、河北证监局、河北保监局负责)

(四)加强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为召集人,省有关部门为成员的推进“互联网 ”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切实推动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推进。建立省推进“互联网 ”行动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支撑。(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2.明确分工责任。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和阶段目标,制定推进措施,完善配套政策,促进“互联网 ”新业态、新经济发展。各市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适合本地的落实方案,科学谋划工程项目和试点示范,有序推进“互联网 ”行动。(省有关部门,各市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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