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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互联网+实施方案:培育百家互金平台

来源:网贷之家 2016-02-29 10:5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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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互联网 ”普惠金融

1.行动目标。全面提升互联网金融服务能力和普惠水平,鼓励互联网与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租赁的融合和创新。到2018年,培育我省互联网金融服务机构或平台100家以上,互联网金融年营业收入超300亿元。

2.主要任务

发展互联网金融新业态。搭建安全、高效的在线支付平台,支持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快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推进互联网金融云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电子商务机构自建和完善线上金融服务体系,拓展电子商务供应链业务。鼓励互联网企业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金融机构,拓展互联网金融服务。

推动传统金融创新发展。支持传统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与互联网融合创新,发展网络银行、借贷、众筹、证券、保险及理财产品销售、网络消费信贷等金融新模式。推动我省传统持牌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产品、技术、服务创新,打造互联网金融产业链。培育发展互联网金融全牌照控股集团,鼓励金融企业探索互联网新型运营模式。

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网站备案审查、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和合格投资者等制度,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数据统计、监测和风险评估,加快网络征信和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改进和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提高金融服务安全性,维护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

责任单位:省金融办、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福建证监局、福建保监局、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等

(六)“互联网 ”益民服务

1.行动目标。创新政府服务模式,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到2018年,基本实现基于互联网的医疗、教育、民政、社会保障等新兴服务对城乡的全覆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主要任务

“互联网 ”政务。整合完善以门户网站和市民主页为主体的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政府数据开放平台,提供更加丰富的信息服务。加快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渠道融合应用的便民服务“一张网”。加快推广政务单一窗口模式,实现专业窗口向综合窗口、各自受理向统一受理转变。加快建设统一共享的电子证照库,推行政务全程网办,推进电子印章和电子档案应用,推广政务申办材料电子化提交,大幅减少纸质材料。构建政民互动公共平台,及时收集整理民众意见建议,跟踪分析公众对公共服务满意度、公共服务资源使用率等数据,优化资源配置,改善服务质量。到2018年,全面形成一个窗口统一受理、网上全流程办理、电子证照库为支撑的办事服务体系,90%以上服务资源实现网上预定和交付,全省80%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网上渠道成为群众办事以及获取、反馈信息的主流方式。

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发改委

“互联网 ”医疗卫生。探索互联网在线医疗新模式。积极利用互联网提供预约诊疗、个人健康档案查询、第三方医疗支付等便捷服务。建立远程视频门诊系统、区域影像诊断平台,以信息化促进医疗机构开展分级诊疗、远程医疗等服务,促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纵向流动,共享普惠。搭建医患信息互动平台,开展社区医生网上签约服务,为居民提供健康风险评估、慢性病跟踪随访、老年健康照护等服务。推广智能可穿戴健康设备,实施对病人家庭化监测和远程医学指导。到2018年,群众就医体验明显改善,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基于医疗健康大数据的健康服务产业快速发展。

责任单位:省卫计委

“互联网 ”教育。开发、整合、汇聚、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及应用,建设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利用资源和设备开展教育教学,努力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建设福建省高校数字图书馆,建设开放300门省级精品在线课程,推动开展在线课程资源共享,创新高校教育服务提供模式。支持高等学校联合龙头企业提供网络化教育服务,加强“互联网 ”领域实验教学和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到2018年,基本形成配套完整、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资源中心,通过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个性化数字教育资源“一站式”服务,培养一批适应“互联网 ”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人才。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人社厅

“互联网 ”民政。推进“互联网 ”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现代社会组织、福利慈善、救灾减灾、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搭建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平台,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护理机构信息共享,实现养老、保健、医疗服务一体化发展。建设信息化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城乡社会救助精确管理和全覆盖。建立面向全社会的志愿者动员系统。打造福利慈善救助信息综合平台。到2018年,建成社会安全运行基本保障预警体系以及民政公共服务平台和社区综合信息平台,为建设现代服务型民政提供可靠支撑。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互联网 ”旅游。推进旅游目的地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重点旅游线路的无线网络覆盖。大力推广智慧景区、智慧酒店、智慧旅行社等智慧旅游服务。推进旅游电子门票预约系统、清新福建移动APP、虚拟旅游平台等示范工程的建设,打造平潭国际旅游岛综合信息服务系统,推动构建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旅游服务体系。搭建旅游产业运行监管平台,提高旅游产业运行管理水平。构建适应旅游产业发展的大数据资源库,并向各级旅游部门和企业、社会信息平台开放,盘活全省旅游资源,全面提升福建旅游业综合竞争力。到2018年,80%以上的A级景区、星级饭店和出境社的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初步形成“互联网 ”智慧旅游产业格局。

责任单位:省旅游局

“互联网 ”社会保障。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全省社会保险业务集中“五险合一”和网上申报与办理以及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领取资格的认证。推进村级(社区)业务代办服务网点信息化建设,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民参保登记等业务经办。开展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以及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鼓励全省各统筹区开展“点对点”跨省结算,逐步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到2018年,基本完成社会保障在线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省人社厅

“互联网 ”就业服务。建设全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平台,统一对外发布各类就业信息,扩展就业信息服务内容,实现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为劳动者求职和企业招聘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建设远程视频见工公共服务平台,开展远程招聘和职业培训服务。建立创业培训服务平台,提供线上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开展网络业务,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服务网络化水平。推动海峡两岸人力资源服务业合作,实现就业人才信息互通共享。到2018年,初步形成综合、多元、互通的公共就业人才与人力资源服务业信息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省人社厅

“互联网 ”公共法律服务。全面推进福建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充分整合全省司法行政业务资源,与各设区市“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衔接,实现法律服务网上查询、咨询、预约、受理、审核、投诉、监督等。到2020年,基本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覆盖全省城乡,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互联网 ”便民服务。鼓励家政、养老等生活服务行业提高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发展健康医疗、幼儿教育、生活服务等社区服务O2O模式,促进生活服务业便利化。加快“三网融合”进程,拓展智慧家庭应用,发展数字家庭信息互动服务。鼓励和规范发展网络约租拼车,推广在线租房等新业态。积极建设城市服务APP,并与微信、支付宝等合作,构建一体化在线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实体零售商应用移动支付,发展智能试衣、3D家装新业务,打造体验式购物模式。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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