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人士透露,首批投贷联动试点或以中小城商行作为“主力”,包括北京、天津、上海多地的城商行。
据中国证券报3月24日报道,业内人士认为,投贷联动试点初期规模不会太大,但对于商业银行特色化经营、支持“双创”而言是一个有益的尝试。不过,对于习惯了传统债权模式的商业银行而言,投贷联动能否成为银行业“新蓝海”还言之尚早。更为重要的是,监管层需要做好完善的制度设计,建立“防火墙”、防范道德风险等。
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表示,“投贷联动”是根据我国当前实际情况提出的针对性办法。支持银行采用成立类似风险投资公司或基金的方式,对创新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并建立在严格的风险隔离基础上,以实现银行业的资本性资金早期介入。
上海银监局局长廖岷在今年初的银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则表示,上海将争取投贷联动试点,允许银行在自贸区先行先试,以企业权证的未来增值空间来抵补科技型企业的信贷风险。
廖岷认为投贷联动应“抵补风险,收息为本”,即以投资成功后巨大的股权增值收益来覆盖前期投入的高风险,解决传统信贷模式风险与收益不对称。但银行不以投资为目的,认股权证以贷款利息形式获得,银行不能动用自营资金来投资。股权仅是为了弥补贷款的风险损失,等同于一种风险准备金,银行主要收入仍然来自贷款利息。
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认为,商业银行通过投贷联动,以“股权+债权”的方式,不仅能为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有效的融资支持,更能以股权收益弥补信贷资金风险损失,让银行进一步分享企业成长的收益,从而实现“双赢”。
华夏银行发展研究部战略室负责人杨驰表示,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意味着客户群体将从传统的成熟期企业拓展到初创期企业,收入来源从贷款收益为主向股权投资收益转移,有利于商业银行应对存贷利差收窄、传统行业产能过剩两大挑战。同时也意味着商业银行的风险偏好将有所上升,以企业高成长带来的高收益弥补股权投资的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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