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能源局:“十三五”能源规划目标完全可行)
在1月5日举行的国家能源局新闻发布会上,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副司长何勇健答记者问时表示,经济新常态下,能源发展趋势如何把握,既不能简单地将历史趋势外推,也不能照搬国外经验,否则推理方法就会出问题。面对这样的难题,在《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中充分发挥各方力量,组织社会各方面来研究和论证这个问题,经过了比较充分、广泛的征求意见的过程,集中了各方面的智慧,形成了对“十三五”能源需求的判断。例如,能源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煤以内,全社会用电量在6.8到7.8万亿度左右这两个重要目标,经过前期的充分论证,群策群力,符合当前社会发展的形势,符合我国国情下的发展阶段,是基本可行的。
从年均增速来看,“十三五”能源转换增速年均在大概2.5%左右,比“十二五”低了1.1个百分点。电力增长的速度是在年均3.6%-4.8%,比“十二五”低了1-2个百分点。增速在变换、在放缓,符合新常态下的新趋势。从能源强度来看,按照现在规划的目标也可以完成单位GDP能耗降低15%、单位GDP碳排放降低18%的指标要求,而且还留有一定的余地,是完全可行的指标。从人均用能情况来看,依据规划,2020年我国人均用能达到3.5吨标煤左右,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进一步缩小,约为美国的1/3,日本的2/3,差距在逐步缩小。从人均用电量看,2020年人均用电达到5000千瓦时,接近欧洲大多数国家水平,基本达到欧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70%-80%,这也符合我们正处在工业化后期的发展阶段。 从这几个方面来看,发展目标也应该是基本可行的,符合我国的发展阶段和变化趋势。
至于煤炭的消费比重要从2015年的64%降到2020年的58%,下降6个百分点,也是具有可行性的。目前,我国采取了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煤改气、煤改电等多项政策,为大幅度降低煤炭消费提供了很好的政策环境。而到2020年,我国能源消费增量大概是6亿吨标煤。为实现15%的非化石能源发展目标,需要新增非化石能源2.3亿吨标煤,加之天然气消费10%的目标,清洁能源消费增量占能源消费总增量的70%以上,最后剩余的增量空间通过煤炭填补,煤炭增长空间大概在1亿吨标煤左右,基本维持当前的消费水平。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