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新都退市 不能一退了之)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了又一家上市公司的退市。5月17日晚间,深交所公告对*ST新都作出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由此*ST新都将进入退市程序,成为2017年“退市第一股”。如此一来,这家于1994年1月3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的老牌上市公司,终于将结束自己的A股上市之旅。
应该说,*ST新都的退市是顺应市场多方要求的。特别是在目前新股超常规发行的背景下,A股市场更有必要将一些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垃圾公司以及一些违法违规公司逐出市场。不然,随着A股市场的飞速扩容,A股市场就会成为一个垃圾场,并沦为一个无效的市场,大量的上市公司将会被边缘化。因此,在这个问题上,A股市场有必要向美国等先进国家与地区的股市学习,加大退市力度,让大批的垃圾公司与违法违规公司退出市场,以保持市场本身的流动性与股市活力。就此而论,目前A股市场的退市力度显然是不够的,A股市场需要有更多的“*ST新都们”退市。也正因如此,让*ST新都退市是顺应民心,顺应市场发展需要的。
不过,尽管从股市发展的角度来说,让“*ST新都们”退市有利于股市的健康发展,但在让“*ST新都们”退市的同时,投资者利益的保护问题是必须得到正视的,这个问题必须予以解决。如果在“*ST新都们”退市的同时,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保护,那么这样的退市就是对投资者利益的损害。
但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显然是目前退市制度的一个短板。就*ST新都的退市安排来说,几乎不存在投资者保护问题。根据相关规定,*ST新都将自2017年5月24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30个交易日,然后退出A股市场,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转让。至于投资者的损失,也就只能由投资者自己来承担。
这样的安排,显然不是对投资者负责的表现。虽然*ST新都在退市前安排30天的退市整理期,但这并不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实际措施,而只是将退市的损失在投资者间进行转移。这是无助于保护投资者的。而从保护投资者的角度来说,必须有人来对*ST新都的退市负责,并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毕竟*ST新都的退市源自于该公司违规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等事项,也正因如此,作为*ST新都及其公司高管来说,必须赔偿投资者损失。毕竟*ST新都的退市是由于高管们的渎职所造成的,他们必须承担自己的责任,而不是让投资者来承担因为股票退市而带来的损失。
也许在这个问题上,又将进一步暴露出A股市场赔偿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因为*ST新都及其高管很有可能赔偿不起投资者的损失。如此一来,对投资者的赔偿又只能不了了之了。出现这种情况怎么办?一方面是加大对有关高管的刑事处罚力度,让这些高管们把牢底坐穿;另一方面是动用投资者保护基金来赔偿投资者损失,而不是让投资者保护基金形同虚设。
当然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情况下,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必要扩大基金的来源渠道。比如将资本市场的罚没收入款全部纳入投资者保护基金,同时将IPO金额的10%以及限售股套现金额的10%纳入投资者保护基金,以确保投资者的损失能够得到正常的赔偿。或许这个赔偿机制的建立需要时间,作为*ST新都的投资者来说,未必能够得到赔偿。但从*ST新都退市开始,这个退市赔偿机制的建立必须提到监管工作的日程中来,不能在退市的问题上,总是让对投资者的赔偿一次又一次地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