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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管无侥幸 首个省级开发区未完成“水十条”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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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环境监管无侥幸 首个省级开发区未完成“水十条”被撤销)

环境治理问责加严。

河北省政府近日印发通知,撤销河北唐山芦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园区的省级开发区资格。这是全国首个因未完成《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规定的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任务而被撤销的省级开发区。

“水十条”提出,2017年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

12月6日,环保部水环境管理司相关负责人通报了上述规划内容的进展,并提出完成“水十条”2017年的硬任务,是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的底线要求,这只是开端。

该负责人表示,今后更重要的是确保建成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管网能够正常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原则上,园内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应纳尽纳,杜绝偷排、漏排等情况发生。

北大环境学院E20联合研究院副院长肖琼对21世纪经济报道分析,这意味着工业集聚区的环境监管会越来越严,园区和企业都不能在排放治污和达标排放上心存侥幸。这将为环保治理企业创造新的市场空间。

整改不力被果断摘牌

“水十条”要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的任务。

环保部介绍,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等地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共378家,均已完成“水十条”相关任务。河北省总体完成情况良好,但仍有少部分工业园区未完成任务。

2017年,环保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河北省未完成任务的工业园区,采取了暂停审批和核准新增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处理。河北省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强力整改,对整改不力且问题突出的芦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园区果断“摘牌”。

芦台经济开发区成立于2003年,拥有东部、西部两个工业园区。它是经河北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经济开发区,总面积134平方公里,规划面积22.7平方公里。属于被河北省委、省政府列入全省14个京津冀共建创新型产业示范园区之一、承接京津产业转移60个重点经开区之一。

环保部透露,被限批的河北省工业园区,除1家预计2018年上半年完成整改外,其余均有望于2017年底前整改到位。

环保部水环境管理司相关负责人介绍,8至10月,环保部联合相关部委对黑龙江、吉林、辽宁、湖南、湖北、江西、安徽、贵州、云南、宁夏、甘肃等地区进行了专项督导。

根据各省上报的调度数据,截至2017年11月底,全国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共2403家,有342家未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449家未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完成率分别为86%和81%。

环保部将强化督导地方整改

环保部介绍,全国工业集聚区完成“水十条”规定的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任务过程中存在三个问题。

首先,各地任务完成情况不平衡。总体看,东部地区较快,大多数省份已完成任务。中西部地区相对滞后,云南、新疆、甘肃、山西、湖南等地离完成目标仍有不少差距,个别地区严重滞后。

其次,仍有些地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绝大部分省份高度重视,由省级领导挂帅,组建专项工作组,协调各部门倒排时间表,采取强有力措施推进。

安徽省有关领导表示,工业园区如完不成任务,不用国家处理,省里将主动限批和摘牌;湖北采取约谈、挂牌督办等手段推进;湖南环保、发改等部门联手,限批年底肯定完不成任务的园区。

但也有些地区重视不够,基础工作不扎实,信息填报不规范、不准确、错漏多,还有少数地方仍以没有经费、园区没有多少企业为由,未采取果断措施。

第三,一些地方政策把握仍不到位。一些地方和园区仍未建立起“底线”思维,认为目前园内企业不涉水,或者企业都是“零排放”,没必要建污水处理设施;一些地方重厂轻网,个别地方甚至污水处理厂早已建成,但因管网迟迟未建成而“晒太阳”。

环保部水环境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对各地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推动并逐步形成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一园一档’,并实现信息化,动态更新数据。”

同时,环保部将指导支持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和园区管理机构,切实发挥好主体责任,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制定园区水污染治理策略。在“一园一档”基础上,形成“一园一策”,让园区污水处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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