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答记者问
2017年12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 交部、全国工商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行为规范》)。为了解《行为规范》有关情况,针对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行为规范》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逐步形成。民营企业是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参与者。近年来,我国民营企业“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国际化经营水平显著提高,为带动相关产品、技术、服务出口,促进国内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深化我国与东道国互利合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同时,部分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活动也存在不规范的问题。有的企业不履行国内外审核手续,违规在境外开展投资活动;有的企业盲目决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的企业恶性竞争,不顾代价承揽境外项目;有的企业忽视质量和安全管理,产生不良影响。
针对当前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存在的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 交部、全国工商联联合研究起草了《行为规范》,旨在引导和规范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活动,防范境外投资经营风险,促进“走出去”健康有序发展。
问:《行为规范》对民营企业开展境外投资经营提出的主要要求是什么?
答:《行为规范》明确指出,国家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走出去”,对民营企业“走出去”与国有企业“走出去”一视同仁。在此基础上,《行为规范》主要从以下五方面对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引导和规范。
一是完善经营管理体系。民营企业要建立健全境外投资决策、授权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规章制度。
二是依法合规诚信经营。民营企业及其境外分支机构要认真履行国内外相关手续,开展公平竞争,诚信经营。
三是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鼓励民营企业在境外投资过程中热心公益事业,增进文化交流,树立服务社会的良好企业形象。
四是注重资源环境保护。倡导民营企业提高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意识,遵守东道国环保法规,履行环保责任和相关法律义务。
五是加强境外风险防控。民营企业要加强全面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境外安全保障措施,做好安全事故处理。
问:《行为规范》对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活动有何影响?
答:企业是境外投资经营活动的决策主体、执行主体和责任主体,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走出去”是国家支持的主要对象。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系统梳理近年来民营企业境外投资风险案例的基础上,结合国际经验和理念编制了《行为规范》,是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开展境外投资活动的重要举措。《行为规范》是对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活动的指引。民营企业参照《行为规范》开展境外投资经营,有助于提高跨国经营和风险防范能力,实现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促进我国对外投资健康有序发展。
问:将采取哪些措施切实发挥《行为规范》的指引作用?
答: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切实做好《行为规范》的宣传落实工作,引导和规范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活动。一是做好指导监督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驻外使领馆、行业组织等将按职责分工,协作配合,依据《行为规范》共同做好对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活动的指导协调、跟踪监督工作。二是强化“走出去”服务保障。政府有关部门将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继续优化“走出去”的服务和保障工作,让守法合规的民营企业“走出去”更加便利,提升民营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和能力。三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将出现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不规范行为的境外投资经营活动主体和相关责任人纳入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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