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供给侧进一步发力,包括加快推进房地产税相关政策举措,实现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7月16日,在国家统计局的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毛盛勇罕见提及房地产税,明确提出加快推进房地产税相关举措。
作为国内税改的重要部分和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进入2018年以来,房地产税立法正加速推进。房地产税究竟何时开征?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康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人大何时启动一审,就说明房地产税立法已经正式走进法律程序。
因城施策、精准调控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短短四天内,房地产税被三次正面提及。这亦是自2013年底,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后,顶层设计再次对外透露房地产税立法的相关进展。
先是3月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首场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张业遂表示,房地产税相关法律法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牵头组织起草,目前正在加快进行起草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内部征求意见等方面的工作,争取早日完成提请常委会初次审议的准备工作。3月5日,在李克强总理2万字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健全地方税体系,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这也是时隔四年,房地产税第二次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3月7日,财政部记者会上,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称,“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部和其他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起草和完善房地产税法草案。总体思路就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实施”。
三次密集表态勾勒出房地产税立法的大致进程和总体思路。作为地方税体系的一部分,中央对房地产税的基本定调是:先行搭建法律框架,予以地方充分授权。
时隔四个月,因城施策、精准调控的思路,在此次国家统计局的发声中再次得以证明。发言中,毛盛勇用近300字描绘了眼下房地产市场冰火两重天的态势,“房地产还存在一些结构性矛盾,今年以来三四线城市房价涨幅确实比较高,有一些热点城市上涨的压力还比较大,但一些边远地区、人口外流压力比较大的地区还有一些库存。”
不动产信息平台提供基础
房地产税征收的前提之一是实现精准调控,要求全盘掌握不动产的家底。今年6月中下旬,自然资源部对外宣布,不动产登记信息全国联网,这为因地制宜设计房地产税的具体实施方案提供了可能。
“不动产登记信息全国联网,最大的作用,是为开征房地产税提供技术和信息条件支撑。”贾康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赵秀池亦向时代周报记者表达了相同的看法,“一是通过掌握房子和土地的数量,为将来的宏观调控提供依据,其次是为房地产税的征收提供数据基础。”
不动产登记信息全国联网的必要性,还基于中国当下房屋产权属性繁多的现实。据了解,目前全国共有30多种产权属性,仅北京,各类产权属性的住房至少有十七八种。如商品房除一般住宅外,还包括外销和内销房、两限房(限价格、限套型)、自住型商品房等;政府部门公共住房则包括房改房、央产房、军产房、校产房、乡产房、使用权公房等;保障性住房又有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安置房等。
尽管近年来,在保障房上,政府已从五花八门的供给形式聚焦到共有产权房和公租房两类住房上,但不动产登记信息的统一登记和全国联网,无疑为梳理过往住房基础信息提供了基础。
坚持走“调节高端”路线
全国两会期间,时任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曾开宗明义地称,房地产税主要是调节收入分配特别是个人财富集聚,起到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同时,还能够筹集财政收入,满足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需求。
除了楼市调控,征收房地产税,一可调节社会财富分配,二可解决地方财源。
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缺口增大,加上房地产高速发展,土地出让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据中国指数研究院公布的《2017年全国300城市土地交易报告》数据,是年,土地出让金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约40%,其中江西、重庆、江苏和安徽占比超过60%。这加大了企业的拿地成本,但在中央房地产限制和金融严监管的背景下,土地出让将不再是弥补地方财政支出缺口的长久之计,这就凸显了房地产税征收之于地方财政的意义。
此外,房地产税一旦开征,作为直接税,便可通过再分配控制收入的两极分化。“中国应该坚持走调节高端的路线,即抽肥补瘦,在调节高端的政策制订当中,需要切实地平衡法律的严密与民众情理上的可接受,需要充分考虑动态变化条件下的公众反应。”贾康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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